关于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2018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的通知
QC3301000-2018-019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8)61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08.29
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根据《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青浦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青绩考办〔2018〕1号),经区国资委讨论通过,现下达你公司2018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测评(30分)
(一)主要领导测评(10分)
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测评,各占5分。
(二)其他领导测评(20分)
由其他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测评,共占20分。
二、党建考核(25分)
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考核区管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详见《2018年度青浦区区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青国资党委〔2018〕13号)。
三、业绩考核(45分)
(一)功能类(权重占比50%)
1.功能作用(25分)
(1)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性投资项目(25分)
主要考核政府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具体由区府办及区发改委等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2.运营能力(20分)
(1)预算执行(12分)
①预算编报(6分)
根据要求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包括一上、二上、年中调整及备案等)。
②预算准确(6分)
本部的企业财务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5%(按现金流口径)。
(2)成本控制(8分)
①管理费用(3分)
集团公司的销售管理费用(不含职工薪酬及劳动保险费)控制在400万元内(按审计口径)。
②职工薪酬(5分)
根据要求完成工资预算的上报备案。
工资发放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竞争类(权重占比50%)
1.股东价值(35分)
(1)净资产收益率(10分)
①净资产增长率(5分)
2018年度净资产增长率达到5%。
②净资产收益率(5分)
201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5%。
(2)资产负债率(5分)
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以内。
(3)主业净利润(20分)
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与净利润比率(5分)
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与净利润比率不低于80%。
②净利润增长率(15分)
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主业发展(10分)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0分)
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5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90%。
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5分)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到10%。
四、负向扣减指标
2018年区管企业经营过程中有以下事项的,在考核中将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基础考核分值,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一)企业违反国资国企监管有关规定。
(二)不能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或区国资委工作计划有效开展工作。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制度的事项或区国资委认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负向扣减类指标作为特别考核事项将由相关负责部门提出意见,并由区国资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绩效薪酬扣减方案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运营能力考核细则
2.企业股东价值和主业发展考核细则
青浦区国资委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企业运营能力考核细则
一、预算执行(12分)
(一)预算编报(6分)
根据要求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编报并完成备案,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的上报,以及完成审计整改任务等各项工作的,得基本分6分。
未及时上报或不符合编报要求的,扣0.5-6分。
(二)预算准确(6分)
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6分。预算支出执行率比考核要求每降低0.5%,扣0.5分。
二、成本控制(8分)
(一)管理费用(3分)
销售管理费用控制在考核指标内的,得基本分3分。销售管理费用比考核指标每超出1%,扣0.5分。
(二)职工薪酬(5分)
1.根据要求完成年度工资预算的编报并完成备案的,得基本分2分。未及时上报或不符合编报要求的,扣0.5-2分。
2.工资按照经备案的预算进行发放的,得基本分3分。工资发放脱离预算的,扣0.5-3分。
附件2
企业股东价值和主业发展考核细则
一、股东价值(35分)
(一)净资产收益率(10分)
1.净资产增长率(5分)
净资产增长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5分。净资产增长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5%,扣1分。
2.净资产收益率(5分)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5分。净资产收益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1%,扣0.5分。
(二)资产负债率(5分)
年末资产负债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的,得基本分5分。资产负债率比考核指标每上升0.5%,扣0.5分。
(三)主业净利润(20分)
1.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与净利润的比率(5分)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与净利润的比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5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与净利润的比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5%,扣0.5分。
2. 净利润增长率(15分)
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15分。净利润增长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5%,扣1分。
二、主业发展(10分)
(一)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0分)
1.主营业务收入占比(5分)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5分。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比考核指标每下降1%,扣0.5分。
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5分)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5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5%,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