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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太路31号资产情况的复函

QC3303000-2019-007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9)11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9.04.02

 夏阳街道:

贵单位《关于南太路31号上海天赐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土地减量化协调工作的函》(青夏街函20192号)收悉。经调阅相关资料并从评估公司处了解情况后,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两处无证建筑评估情况的说明
经调阅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青浦生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和青浦区城南村屠宰场资产转让项目中涉及房屋资产评估,无证建筑与有证建筑均采用成本法并按照同样的评估标准实施评估。
二、关于租用土地7.99亩的情况
经调阅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该笔土地租用费40万元在生猪公司转制时列入“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科目中,未纳入当时改制范围。
三、上述情况说明仅证明在当时企业改制时所涉及资产转让价值的判定以及相关权益的认定,供贵单位参考。
特此函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