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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增加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资本金的批复

QC3303000-2019-01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9)27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9.06.13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两亿元资本金拨款的请示》(上淀发〔20195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讨论,现批复如下:
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第83次会议精神,同意对你司进行增资,金额为两亿元,暂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由你司按规定对角里资产同步增资。
请你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