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加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资本金的批复
QC3303000-2019-01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9)27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9.06.13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两亿元资本金拨款的请示》(上淀发〔2019〕5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讨论,现批复如下:
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第83次会议精神,同意对你司进行增资,金额为两亿元,暂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由你司按规定对角里资产同步增资。
请你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青浦区国资委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