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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拨付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四亿元资本金的批复

QC3303000-2020-03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0〕38号

2020.08.31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拨付四亿元资本金的请示》(上淀发〔2020〕50号)收悉,经我委研究讨论,现批复如下:

根据2020年上海市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申报计划,同意对你司进行增资,金额为四亿元,暂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由你司按规定对角里资产同步增资。

请你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