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加上海通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QC3303000-2020-03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0〕42号
无
2020.09.24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增加上海通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请示》(青发集团〔2020〕29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将原上海通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4800万元借款转为出资款,另增加认缴出资325万元,对上海通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你公司出资额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至5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增资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上海通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至11250万元。
二、本次增加认缴出资325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尾款及原借款的利息。
三、本次债转股完成后,青发集团应切实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加强对通亮公司的监管、规范公司运作,确保本区国有资本投资权益。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