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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公司的批复

QC330300020240016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4〕36号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4.06.25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成立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公司的请示》(沪青工集〔2024〕42号)收悉,根据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精神、《青浦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实施意见(2023-2027年)》(青府发〔2024〕15号)及《青浦区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青农委〔2024〕73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出资成立“上海青拓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待职工家园二期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确定后,由你公司以职工家园二期土地使用权100%评估价值对该公司进行增资。

    二、新成立公司主要用于青浦工业园区职工家园一期、二期等青浦区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未来如涉及股权变更等事项,需另报我委审批。

    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