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2.02.08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property.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59734728。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年5月1日起
本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委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由主任陈祝平亲自抓,副主任杨佃辉分管领导信息工作,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并由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有序推进。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委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包括对科室文书工作业务规范要求以及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政务信息上报要求等制度,如《青浦区国资委首问责任制度》、《文件签发和文件传阅制度》、《青浦区国资委信息工作规定》、《青浦区国资委网站建设管理制度》等。我们还根据市国资委的相关文件草拟了《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明确指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国资委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2.国资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引;
3.国资委部门预算等相关信息;
4.国资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有关工作情况;
5.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汇总统计信息;
6.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调整总体情况;
7.出资监管企业名录和主业目录;
8.出资监管企业改革重组年度情况汇总;
9.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情况和外部董事、监事任免情况;
10.出资监管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合作的汇总情况;
11.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法制建设、履行社会责任、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情况;
12.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五年”规划纲要;
13.区国资委社会中介机构选聘信息;
14.区国资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5.区国资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当依法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区国资委网站;
2.主要新闻媒体;
3.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4.设在青浦区档案馆、青浦区图书馆的信息公开查阅室;
5.区国资委规定的其他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2011年度共发布依申请信息目录42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委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0人次,其中当面接待5人次,咨询电话接听45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股权变更、资产评估等相关政策。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委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委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支出和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增强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按照“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涉密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以及“分层、分类、分对象”的工作思路,从当前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区国资监管工作相对起步较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薄弱;二是国资监管的信息化程度不高,还没有建立全区的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信息掌握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对区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难以把握,需要主管部门加强指导。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部门网站的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要健全网上领导信箱、网上办事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提高国集资监管效率,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二是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从当前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增强国有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三是做好政府工作流程再造。对应公开的信息必须全部公开,并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与部门内部的政府工作流程再造真正结合起来,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日常政务工作的一个环节。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相关附表统计区国资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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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1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42
|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
5)“危机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45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其它: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