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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5.02.26

 

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2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国资委网站 http://property.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区国资委行政办公室电话:59734728。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委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修订后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规范运作,公正办理,优质服务。一是抓工作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我委重新修订了《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保障、公开内容和方式等;二是抓队伍建设,保障工作实施。我委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由主任亲自抓,副书记分管信息工作,行政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并由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有序推进;三是抓基础建设,完成各项规定任务。我委按要求及时向档案局报送月度工作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并报送和发布;及时上报公文信息至档案系统备案;认真参加区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委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国资委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2.国资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引;

3.国资委部门预算等相关信息;

4.国资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有关工作情况;

5.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汇总统计信息;

6.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调整总体情况;

7.出资监管企业名录和主业目录;

8.出资监管企业改革重组年度情况汇总;

9.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情况和外部董事、监事任免情况;

10.出资监管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合作的汇总情况;

11.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法制建设、履行社会责任、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情况;

12.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五年”规划纲要;

13.区国资委社会中介机构选聘信息;

14.区国资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5.区国资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当依法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区国资委网站;

2.主要新闻媒体;

3.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4.设在青浦区档案馆、青浦区图书馆的信息公开查阅室;

5.区国资委规定的其他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委2014年度共发布依申请信息目录15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委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7人次,其中当面接待1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67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股权变更、资产评估等相关政策。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委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支出和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增强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我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按照“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涉密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以及“分层、分类、分对象”的工作思路,抓住“一城两翼”、“一园三区”发展的契机,从当前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国资委职责变化较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不断推进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国资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并进一步促进区国资委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该统计表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度(按文号),其中含相关文件以及在我委网站上公开的相关信息,二者未有重复统计。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代码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003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3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100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0
     1.当面申请数 31100
     2.传真申请数 31200
     3.网络申请数 31300
     4.信函申请数 3140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0
     1.按时办结数 32100
     2.延期办结数 3220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0
     2.兼职人员数 8320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万元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人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