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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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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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共主动公开文件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根据相关流程规定进行办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规定》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动态化、标准化及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贯彻落实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密安全制度、公开协调机制等,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审查程序及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保证相关数据及信息填写完整、表述规范、内容准确,确保各相关部门公开信息的一致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平台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栏目为依托,强化平台功能运用,规范公开信息格式,坚持数据同源,按照法定时限要求确保法定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实时更新政府工作动态,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
坚持对标青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要求,明确考核范围、内容及标准,完善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深化自查自纠自评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相关工作开展专项评议。
确保人员配备到位,由行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条例》赋予的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好相关职责,落实门户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政策解读等常态化工作内容。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工作重视程度,定时开展专业化人员培训,提升“理论+实践”多方面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数量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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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国资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业务水平还需加强。在未来的工作中,区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图片、音频、视频等接地气,易看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区国资委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委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特色工作
1、构建微信宣传平台,打造“青浦国资”宣传品牌
2024年,青浦国资公众号进行改版升级,开设“青资要闻”“青资红锋”“青资视野”等五大专栏,以全新的视角和形式呈现青浦国资国企的新风采、新成就。开通“青浦国资”视频号更多角度展现青资风采,讲好青资故事。
2024年,青浦国资公众号共发表文章327篇,阅读总量34.5万。青浦国资视频号共发表视频30个,播放量2.8万。两个号阅读总量同比增长4倍。同时,以融媒国资国企联盟为基础,推出国资国企品牌、国企一把手谈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报道,绿色青浦录用39篇,上海国资录用10篇,并且多篇文稿被央媒、市媒报道,全网传播量超过500万,进一步提升了青浦国资国企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2、开展“屹立市西,对眸世界——走进市西软件园”政府开放日活动
2024年8月20日,青浦区国资委邀请40位市民朋友前往市西软件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向市民详细介绍了市西软件园的基本情况,邀请市民朋友与园区内企业家、科技人才面对面交流,聆听他们关于数字经济的独到见解和创业故事,让市民看到数字科技如何赋能传统产业、催生新业态、新模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4年,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