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减资上海蟠龙天地有限公司的批复
QC3303000-2021-025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1〕47号
无
2021.10.15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报来的《关于上海蟠龙天地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请示》(沪西商〔2021〕63号),经我委研究后,现批复如下:
1、鉴于本次减资不影响国有对外投资的股权比例和股东权益,且利于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增加现金流,故原则同意上海蟠龙天地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即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230000万元。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由人民币53000万元减至人民币23000万元,其他股东实行同比例减资。减资后,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3000万人民币,占股10%。
2、请你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企业减资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