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供销社社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2023-01-13
青浦区供销社社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一、招租房屋概况:
(一)招租标的:
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青浦区青浦镇城中南路487号 | 173 |
青浦区青浦镇盈港路1555弄215号 | 473.42 |
青浦区城中北路200号东段 | 235 |
青浦区青浦镇聚星街30-48号2214室 | 34.43 |
青浦区青浦镇聚星街30-48号2216室 | 34.43 |
青浦区徐泾镇京华路61号底层通道部分、61-69号二楼南侧部分 | 326.77 |
青浦区练塘镇东风街82号 | 39.76 |
青浦区蒸兴路371号一间半 | 30 |
赵巷余北公路3560号3楼东间 | 70 |
(二)交房标准:房屋现状。
(三)招租业态:商业及办公等。
(四)本次招租采用商务谈判方式。
二、评标办法
(一)资格预审
意向投标人需按要求书面提交《资产租赁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方视为正式报名:
1、意向投标人以公司名义投标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投标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名;
(二)评标由区供销社招投标管理小组实施,如同一标的物只有一家投标者投标,经评标审核符合招租要求的,投标者直接中标。多于一家投标者的,由区供销社招投标管理小组开展评标,评标内容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评分与技术标评分汇总后按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计分出现并列时,商务标得分高者优先。技术标评主要为经营方案及综合考评等。
(三)招标单位以有效的方式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相关规定洽谈签订租赁合同,未中标者不再通知。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不能按照有关条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评标结果排名第二者中标,依此类推。
本招租公告由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负责解释。
三、招投标时间安排
(一)公告日期: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上午11:00
(四)报名及投标地点:青浦区华科东路216号上海青浦供销合作联合社,联系电话:69720216,联系人:庄女士
(五)开标、评标时间:由招标方另行确定。
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3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