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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考核表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青浦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名称: 评估时间: 编号:
考核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先决条件 | 先决条件 | 被考核单位,具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次考核资格:①当年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②存在赌博现象;③活动室场地被挪用、侵占;④本评估周期内有未进行处理的投诉。 | 存在任何一项问题,取消当期考核资格。 | 如果存在以上情况的,所在村、居委会必须在评估表格上签名盖章。 | ||
基础条件 (25分) | 建筑面积 (2分) | 选址方便社区老年人,建筑面积不低于市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 面积不足不得分。 | 2 | ||
环境状况 (2分) | 服务设施环境整洁宽敞,物品摆放整齐,绿化布置美观;设施设备保持完好。 | 一项不足扣1分。 | 2 | |||
标识说明 (2分) | 在显著位置悬挂名称牌匾和福彩公益金资助标牌;室内标示清晰、易见,并配以文字和简单易懂的示意图。 | 无标识或标识损坏、内容难以辨识的均不得分。 | 2 | |||
服务功能 (4分) | 设有文体活动、娱乐休闲、情绪疏导、保健康复、老年教育、纠纷调解、政策法律咨询、为老便民服务,以及具有一定特色的其他类为老活动;根据社区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服务的设置与调整,不擅自增减活动、服务功能。 | 应设置活动、服务项目5类以上。不满5类,少1类扣1分,少于2项不得分;擅自增减未经报批的服务,每1项扣2分。 | 4 | |||
基本设备 (5分) | 配备电视机、电脑、空调、轮椅等基本设备,所有设备使用正常。 | 不配备空调不得分;其他设备一项不足扣1分。 | 3 | |||
设有老年教育办学点,能容纳20位以上学员;并备桌、椅、黑板等设施。 | 一项不足扣1分,设施中有一件损坏的扣0.5分。 | 2 | ||||
书刊配备 (2分) | 配备的图书数量不少于200册,且做好图书的添置工作;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15册。订阅一定数量的报刊杂志。(含《上海老年报》、《中国社会导刊——中国老龄》) | 一项不足扣1分,添置图书未达标的扣0.5分。如为街镇文化中心配送的流动图书点,不考核新书添置。 | 2 | |||
无障碍设施 (2分) | 无障碍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卫生间内装有呼叫铃。 | 无障碍设施不符合标准的,有一处扣0.5分,最多扣1分;卫生间内无呼叫铃的扣1分。 | 2 | |||
安全设备 (6分) | 配备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有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并能正常使用。 | 一项不足扣1分。 | 2 | |||
消防通道平整、畅通,无堆物;通道门口不停放车辆。 | 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扣1分,消防通道堆物或阻塞不得分。 | 2 | ||||
平台、栏杆、走道、楼梯照明设施良好。 | 一处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 | 1 | ||||
台阶、坡道、转弯处设置明显标志。 | 一项不足扣0.5分。 | 1 | ||||
运行管理 (30) | 基础运营 (6分) | 坚持老年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原则;不随意变更服务设施的非营利性质。 | 有一项得1分。 | 2 | ||
坚持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 | 工作日每天开放的得2分,双休日也开放的增加2分。每天开放时间不足5小时的不得分。 | 4 | ||||
信息公开 (3分) | 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标准、便民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活动室服务、管理和监督人员的信息;及时更新有关公布的信息。 | 一项不足扣1分。 | 2 | |||
在显著位置公示区老龄部门、街镇老龄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簿),接受老年人监督。 | 一项不足扣0.5分。 | 1 | ||||
规章制度 (1分) | 建立确保工作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并进行公示。 | 日常管理制度和活动服务职责,均上墙公示得1分。无制度或未公示均不得分。 | 1 | |||
人员管理 (2分) | 配备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且参加相关培训。 | 工作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未参加过相关培训的,扣1分。 | 2 | |||
安全运营 (5分) | 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和紧急应对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对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并有完整记录,以确保老年人安全。 | 无相关制度和预案的不得分。 | 1 | |||
冬夏之际,确保“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的服务功能。 | 日最高气温超过32℃或最低气温低于5℃,未及时开启空调,不得分。 | 2 | ||||
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无暴露老化现象;无随意乱接电线现象;每年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测。定期检查燃气以及燃气橡皮胶管有无泄漏、老化的现象,及时维修更换,并做好记录。 | 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 | ||||
服务计划 (3分) | 根据本地区老年人的需求与特点,在机构内积极开展内容健康,有利人际和谐、社会稳定的各类活动。每年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周均有活动安排,并进行公示。 | 未按计划开展活动或计划更改未及时公告的,扣2分;无计划安排或总结均不得分。 | 3 | |||
执行情况 (4分) | 根据每周活动安排及计划开展活动,所有活动及服务均须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及时、清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适时验证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 每周有5次以上老年活动得4分,每周有3-4次老年活动得3分,每周2次以下老年活动得2分,没有活动不得分。 | 4 | |||
财务状况 (6分) | 能够保障服务设施日常运行,运行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日常收入和支出应单列记帐,帐目清楚,凭证符合规定。 | 街道无运营经费保障的扣2分,运营经费管理上一项不足扣1.5分。 | 5 | |||
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有记录。 | 登记造册得0.5分,定期核对并记录得0.5分,共1分。 | 1 | ||||
业务成效(30分) | 老年教育 (7分) | 开设老年教育课程,每年开设的课程不少于4门,每门课程都配有师资并做好相关记录。 | 课程数量少1门扣1分,记录中应包括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基本信息、听课人数等,1门不全扣0.5分;无师资、无记录均不得分。 | 4 | ||
远程收视点张贴远程教育课程表;对收视活动做相关记录;学员名单录入上海市远程老年教育实名制数据库。收视率应高于已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收视率平均水平。 | 远程教育收视点的内容有一项得1分。次数及人数均达到相关标准得2分。 | 3 | ||||
文体活动 (9分) | 有经街镇群体备案的固定文体活动团队,并能提供团队成员名册和活动记录。 | 有团队成员名册,得1分;有6支及以上团队的得2分,有3-5支团队的得1分,有1-3支团队的得0.5分;无团队的,不得分。 | 3 | |||
各项活动开展正常;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每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参与率达20%及以上。 | 一项不足扣1分。 | 3 | ||||
组织老年人积极参加区、街镇老龄部门开展的各类活动,老年人参与率高。 | 每次活动参与人数≥50人得3分;人数≥35人得2分;人数≥20人得1分;人数<20人不得分。 | 3 | ||||
便民服务 (3分) | 定期开展为老便民服务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 | 每次为老便民服务活动需有3项以上服务内容。每月开展活动的得3分;全年开展活动6-11次的得2分;2-5次得1分;小于1次的不得分。 | 3 | |||
专业服务 (4分) | 定期开展涉老法律咨询或宣传、医疗保健咨询或宣传、心理咨询或宣传、社工专业服务等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 | 每项服务记录不全扣0.5分;无记录不得分。 | 4 | |||
资源整合 (2分) | 善于引入社会资源,与社区单位或企业开展互动。 | 每年有2次以上的得2分,1次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2 | |||
服务人次 (5分) | 每家机构平均每天参与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0人次以上。 | 每天活动人次≥50人次,得5分;40-49人次,得4分;25-39人次,得3分;10-24人次,得2分;1-9人次,得1分;无人活动,不得分。 | 5 | |||
社会评价 (15分) | 服务知晓率 (2分) | 社区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知晓率,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的知晓率等较高。 | 知晓率在80%及以上得2分;60%-79%的得1.5分;40%-59%的得1分;20%-39%的得0.5分;知晓率小于20%,不得分。 | 2 | ||
社会影响力 (2分) | 一个评估周期内无投诉,或对投诉调处率达100%。 | 无投诉或投诉调处率达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服务对象 评价 (11分) | 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等进行评价。 | 综合评价结果分值大于等于90分的得6分,80-89分的得5分;70-79分的得4分,60-69分的得3分,小于60分的不得分。 | 6 | |||
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社区老年人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 | 对工作人员服务的满意率大于等于90%的得5分;80%-89%的得4分;70%-79%的得3分;60%-69%的得2分;50%-59%的得1分;小于50%的不得分。 | 5 | ||||
合计: | 100 |
经青浦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工作小组对你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你单位考核成绩为: 分。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签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申述意见:
被考核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