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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QZ1001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4.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区区域发展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2023年度39条。制发行政口公文10份,主动公开6份,不予公开4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到12月31日,区区域发展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区域发展办综合科作为承担政务公开的具体科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对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区区域发展办无专门网站,由专人通过VPN账号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操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均编有索取号。具体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区区域发展办新版子频道“政务公开”一栏公开。截止到12月31日,政务公开情况无问题。

(五)监督保障

定期自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漏补缺,并对照区府办政务公开科工作要求,规范填写、上传公开内容;严格依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判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1.对于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选取不够合理,对“决策程序”不够熟悉;2.容易忽略不予公开信息。

改进措施:1.对照区府办政务公开科工作要求,年内及时调整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根据调整后的事项,对照流程,补齐应公开信息;2.梳理、对照纸质文件,补齐不予公开信息条目。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区域办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职责,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做好集中规范公开和相关保障工作。在上一年度的工作基础上,抓好工作落实,针对对相关工作中的难点,努力克服困难,继续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区域办配合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和区政府官网子频道更新工作,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情况信息公开。对于已公开的财税和审计信息及时根据新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对和调整,推进相关信息的规范公开。对于其他信息,也根据区府办政务公开科的要求,及时进行了更新。

(二)特色工作

2023年正值青浦区轮值举办示范区建设四周年活动,区域办积极将示范区相关宣传工作和“政府开放月”活动相结合,于8月份邀请10名市民走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近距离感受示范区的建设成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