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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本级)

QZ100100020210009

主动公开

青区域〔2021〕17号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1.08.23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本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5.7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58.80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1.5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35.7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58.80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1.50万元。

      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单位决算信息质量。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20年度单位决算。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