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 (中心)
QZ100100020210010
主动公开
青区域〔2021〕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1.08.23
上海市青浦区长三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4.2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74.23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3.92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74.2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74.23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3.92万元。
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单位决算信息质量。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20年度单位决算。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长三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