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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函

QZ100100020240005

主动公开

青区域函〔2024〕1号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

2024.03.08

青浦区财政局:

根据《青浦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青财采〔2024〕18号)的有关要求,我办完成了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

特此函告。


附件:1.2023年度青浦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2.2023年度青浦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3.2023年度青浦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