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函
QZ100100020240005
主动公开
青区域函〔2024〕1号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
2024.03.08
青浦区财政局:
根据《青浦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青财采〔2024〕18号)的有关要求,我办完成了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
特此函告。
附件:1.2023年度青浦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2.2023年度青浦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3.2023年度青浦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