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本级)
QZ100100020250003
主动公开
青区域〔2025〕5号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
2025.08.25
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本级):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度区级单位决算收悉。根据《预算法》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决算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1.7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71.72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71.7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71.72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0万元。
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区审计局决算报告审计意见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单位决算信息质量。
五、请你单位按照区财政局区级单位决算信息集中公开要求,做好本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24年度区级单位决算批复表
青浦区区域发展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