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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2017〕55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初审,青浦区符合就业见习实现就业一次性补贴的企业,共1家,拟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日-3月9日 。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69717147,联系人:顾建辉。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
序号
补贴对象
补贴人数
拟补贴金额(元)
备 注
1
上海吉美艾服饰有限公司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