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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出庭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1-02-25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有效举措,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突破口。

2月23日上午,青浦区人社局今年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青浦审理点如期举行,局党组书记、局长俞藕英,市人社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作为被告出庭应诉。区人社局副局长吴薇、法制科和工伤认定事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

本次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涉及工伤认定,因王某某不服青浦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原告向上海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社局经过认真查验复核,依法作出维持青浦区人社局的不予受理决定。原告对不予受理决定和复议决定不服,向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区人社局认真研究案件,充分准备应诉答辨材料。

庭审中,闵行区人民法院青浦审理点合议庭围绕原、被告争议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原因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庭将于评议后择日宣判。

近年来,青浦区人社局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据统计,2020年我局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件,行政负责人出庭9次,出庭率100%。今后,青浦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