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青浦区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Qb330300020240025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4〕1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26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就相关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认定上海大见科技有限公司为青浦区试运作创业见习基地,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