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区新思维职业培训中心增加广告设计师(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Qb330300020250029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5〕25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9.30
上海青浦区新思维职业培训中心: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申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广告设计师(三级)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此培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广告设计师(三级)培训资质。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青浦区新思维职业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上海青浦区新思维职业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1 | 汽车维修工 | 5、4、3、2 |
2 | 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 5、4 |
3 | 汽车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 | 5、4 |
4 | 广告设计师 | 3 |
5 | 创业能力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