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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5.09.11

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周宏美委员:

您在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7号提案《关于完善女职工哺乳期权益保障及纠正不合理扣薪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人社局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优化服务为抓手,积极把妇女权益保障融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各项工作当中,不断完善措施,广泛开展各类服务活动,推动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助力维护好区域劳动用工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

一、关于哺乳假和哺乳时间的规定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关于哺乳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关于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关于哺乳假工资:“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目前对于哺乳时间的具体安排,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综合考虑职工具体情况、工作繁忙程度等因素进行安排,相关情况应及时与劳动者沟通明确。

二、关于保障女职工哺乳期合法权益

(一)聚焦重点领域,严查侵权隐患

为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3月17日至21日,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区妇联开展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检查。通过现场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相关规定的情况,包括爱心妈咪小屋的设置、产育假待遇落实等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企业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区内24户使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共涉及从业人员3457名,其中女职工1783名,共出动人员74人次。通过联合检查,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助力全区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二)加强普法宣传,深化维权意识

为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扩大女职工“朋友圈”,区人社局联合区妇联、司法局、总工会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紧扣“三八维权月”、民法典宣传月、家庭教育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建设法治青浦·巾帼在行动”“青法·益守护”等法宣公益活动,协同送法进园区、进企业,向企业和女职工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组织政策宣讲会,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区妇联也通过建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中心,整合区内矛盾调处工作资源,为妇女提供常态化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服务。

(三)凝聚协商合力,力促提质增效

集体协商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区人社局、区总工会联合召开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暨集体合同业务培训会议,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质量,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截止目前,2025年集体合同备案中共有108家企业签订了女职工专项合同,从政策上保障女职工合法权利的有效执行。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检查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女职工劳动权益新问题,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工作格局。

(二)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线上微课堂”等宣传活动,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典型热点案例进行专题分析;利用线下招聘会设立妇女维权宣传咨询点等方式,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和女职工维权能力。

(三)推动专项集体协商

不断完善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高集体合同参与率和覆盖面,推动企业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协商及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工作,鼓励女职工主动参与协商,切实解决女职工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深化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维护,促进辖区内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主办单位: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