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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韦尔工业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案
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人社监(2017)罚决字0305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09.19
2120170305
德韦尔工业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案
张学柳
德韦尔工业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2017-9-19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
罚款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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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人社监(2017)罚决字03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