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乐迪儿童游乐玩具店(个人独资) 违法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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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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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09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结论 | 救济途径 | 做出部门 | 做出时间 |
上海宝乐迪儿童游乐玩具店(个人独资) | 李春海 | 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违法使用童工何可瑞(身份证号码:**************6620)、卢妮(身份证号码:**************3246);在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违法使用童工宋诗涵(身份证号码:**************78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警告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之内直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