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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主动公开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2.15

一、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本区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做好对社会职业中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指导服务监管工作。
  (四)拟订本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本区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五)完善本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本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承担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级机关做好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完善本区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本区公务员交流制度,拟订公务员国(境)内外培训和实习的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本区公务员培训工作。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组织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提高农保退休人员的保障水平。对征地农民继续落实镇保,鼓励企业为缴纳农保的职工逐步过渡到镇保。
  (十)贯彻执行有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方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一)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二)完善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规范劳动、人事用工,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认真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本部以及下属8个基层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纳入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列示至基层预算单位):

(1)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
(2) 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参公事业
(3) 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
(4) 青浦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
(5) 青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全额事业
(6) 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
(7) 青浦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所 全额事业
(8) 青浦区工伤认定事务中心 全额事业
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1,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3,663万元;项目支出7,4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200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支出。
    2. “教育支出”科目1,628万元,主要用于区职工职业教育培训项目。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及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项目。

201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元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10,850,3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00,000
1、一般预算资金 110,850,309 二、教育支出 16,280,000
2、政府性基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1,390,428
二、事业收入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015,432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住房保障支出 994,025
四、其他收入      
五、动用历年结余 829,576    
六、财政专项资金      
       
       
       
       
       
收入总计 111,679,885 支出总计  
111,679,885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10,850,3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00,000.00  12,000,000.00  
二、政府性基金   二、教育支出  16,280,000.00  16,280,000.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560,850.00  70,560,852.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015,432.00  11,015,432.00  
    五、住房保障支出      994,025.00      994,025.00  
           
           
           
           
           
           
           
收入总计 110,850,309 支出总计  110,850,307.00  110,850,309.00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00,000   12,000,000
201 10   人力资源事务 12,000,000   12,000,000
201 10 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12,000,000   12,000,000
205     教育支出 16,280,000   16,280,000
205 99   其他教育支出 16,280,000   16,280,000
205 99 99 其他教育支出 16,280,000   16,28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560,852 30,043,922 40,516,930
208 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70,268,472 29,779,542 40,488,930
208 01 01 行政运行 29,779,542 29,779,542  
208 01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0,488,930   40,488,93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2,380 264,380 28,00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6,140 206,140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8,240 58,240  
208 05 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28,000   28,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015,432 5,591,772 5,423,660
210 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4,311,662 3,879,062 432,600
210 01 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4,311,662 3,879,062 432,600
210 05   医疗保障 6,703,770 1,712,710 4,991,060
210 05 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6,703,770 1,712,710 4,991,06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94,025 994,025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994,025 994,025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994,025 994,025  
合计 110,850,309 36,629,719 74,220,590

 

    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元
             
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1 01 基本工资    3,862,020.00     3,862,020.00  
301 02 津贴补贴    7,158,684.00     7,158,684.00  
301 03 奖金    3,498,223.00     3,498,223.00  
301 04 社会保障    5,098,887.00     5,098,887.00  
301 06 伙食补助费    1,148,112.00     1,148,112.00  
301 07 绩效工资    5,183,711.00     5,183,711.00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35,312.00     1,935,312.00  
302   商品服务支出             -      
302 01 办公费      200,214.00      200,214.00
302 02 印刷费       10,000.00       10,000.00
302 07 邮电费       10,000.00       10,000.00
302 05 水费       72,000.00       72,000.00
302 06 电费      495,000.00      495,000.00
302 09 物业管理费    2,121,800.00    2,121,800.00
302 11 因公出国经费      420,000.00      420,000.00
302 15 会议费       25,000.00       25,000.00
302 16 培训费      224,180.00      224,180.00
302 17 公务接待费       27,466.00       27,466.00
302 28 工会经费      261,573.00      261,573.00
302 29 福利费      324,000.00      324,000.00
302 40 交通费补贴    1,996,800.00    1,996,800.0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09,420.00      909,420.00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76,300.00      176,300.00
310 02 办公设备购置      176,300.00      176,30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 01 离休费       82,380.00        82,380.00  
303 02 退休费      182,000.00       182,000.00  
303 11 公积金      994,025.00       994,025.00  
303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6,312.00        36,312.00  
           
合计  36,629,719.00    29,179,666.00  7,450,053.00

2016年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购置费 运行费
90.95 49 2.75 39.2   39.2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90.95万元,包括局本部以及下属七家与区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主要内容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49万元,主要用于人保局本部及下属7家事业单位业务条线出国培训费用。按2015年因公出国培训费用7万元/人的标准,每个单位安排了一个名额。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2万元,主要用于人保局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车辆运行维修维护等费用。
    3. 公务接待费2.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部及下属七家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