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20812(杨祝汽车—朱德振) 2022-08-12
上海杨祝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朱德振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2)办字第19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申请人朱德振押金人民币2000元;
二、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朱德振2021年10月5日至11日期间工资人民币834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