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21216(宏兴餐饮—陈进) 2022-12-16
上海宏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陈静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2)办字第209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你单位与申请人陈进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陈进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30日工资差额人民币3246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