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31027(泰盛万联达—王海) 2023-10-27
王海: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上海泰盛万联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你关于其他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青劳人仲(2023)办字第3134号),因无法向你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14:00时在上海市青浦区盈贺路115号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