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40202(进念建筑—金慧敏) 2024-02-02
上海进念建筑设计装饰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金慧敏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3)办字第356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金慧敏2023年7月工资人民币6532.65元;
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金慧敏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保管费人民币1900元;
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金慧敏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材料提成人民币31724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