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0307(诚慕业职业—潘怡雯) 2025-03-07
上海诚慕业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潘怡雯与你公司关于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案号:青劳人仲(2025)办字第411号),因无法向你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15:00时在上海市青浦区盈贺路115号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