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0321(蔚逊供应链—胡正和) 2025-03-21
上海蔚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胡正和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5)办字第19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胡正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921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