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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0606(汇运佳通—陈钰峰) 2025-06-06

上海汇运佳通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陈钰峰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青劳人仲(2025)办字第68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陈钰峰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23日工资人民币16347.8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