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青浦区托幼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及培训情况表》的通知 2019-05-20
青浦区托幼服务机构: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市场排摸调研的通知》,青浦区对辖区内的托幼服务市场进行了排摸,其中从业人员(专职负责人、育婴员和保育员)持证及培训情况由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请如实填写《青浦区托幼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及培训情况表》,并于5月21日中午12:00前发到指定邮箱:qpzypx@163.com。如拒绝提供及未按时提供,或提供数据不实,将对今后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并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青浦区托幼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及培训情况表》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