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 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审核专项和
事故发生数柱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