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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5-04-13

各街镇、行业主管部门:

春节过后特别是元宵节过后,各建筑工地陆续恢复施工,在经历春节假期较长时间的停工休整后,在复工过程中较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月底4月初本区已连续发生两起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毫不松懈抓好节后复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一、近期两起建筑工地死亡事故概况

(一)20153311315许,位于青浦出口加工区内某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一名施工人员在工地2号楼南楼5层楼面进行升降机附墙件安装作业时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201544750分许,位于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1818号的某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一名施工人员在工地1号楼10楼进行楼面建筑垃圾清理作业时坠落至4楼裙楼楼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两起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一)工程现场施工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申报、备案,各施工单位之间存在盲目指挥,越级指挥的现象。

(二)工程各相关单位为抓进度,在相关合同、协议未落实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作业人员违规进场施工作业。

(三)工程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作业人员未及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四)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审批、备案意识薄弱,存在默许、放任施工单位违规作业的问题。

(五)工程现场巡视及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未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

三、对各有关单位的要求

(一)各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我区安全生产“1+11+X”工作方案、“3*11*2”工作模式,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有效的安全检查,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二)对建筑工地的检查要结合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特别要关注平时容易疏漏或者忽略的薄弱环节。检查重点和内容可参照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于4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建安质监20156号)中内容,详见附件1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人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复查时仍不整改的单位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和内容

 

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413日     

 

附件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和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足额派驻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严格实行带班制度。

2、为有效防范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易挪动、位移的部位必须进行加固措施。施工现场宜推广采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防护设施质量,并加强对现场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与安全网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楼梯、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杆的平台或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

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识别、登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

全面清查基坑、高大模板支撑、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检查对已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情况和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情况。全面查清塔吊、人货电梯、井字架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已按规定检测、验收并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检查是否存在无资质拆装,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是否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是否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防火职责;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现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5、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对现场配电箱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老化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