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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青浦区安全生产工作曝光案例 2023-12-16

开栏语: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应急局(工贸领域):

1.上海赟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处人民币二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管委(交通运输领域):

1.上海存卓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港口、码头及其堆场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的”,被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立案调查处理。2023年11月7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八条第四款对其作出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刘庆春于2023年11月1日驾驶沪AGN7039”车辆个人从事非法客运活动,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被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立案调查处理。2023年11月13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俞永远于2023年10月27日利用车牌号为C736735的电力助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违反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利用摩托车、三轮车、电力助动车等车辆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被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后移交区交通委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处理。2023年11月2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依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对其作出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违反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八条“利用互联网网站、软件工具等提供召车信息的服务商未遵守客运出租汽车调度服务规范或者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的”,被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立案调查处理。2023年11月9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依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十七条对其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青浦分局(道路交通领域):

1.近日,上海市交警总队下发了2023第10期的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名单,综合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事故等安全隐患方面分析,通报我辖区的上海语鑫物流有限公司被评为高风险企业。

经核查,上海语鑫物流有限公司因违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实施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16日,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浦交警支队决定对该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凌某作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领域):

1.上海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十五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领域):

1.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叉车作业人员杨某所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法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找到相应备案信息。经过调查,杨某是在流动办证点花钱买的证书。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拟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来源: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整理:区应急局综合协调科(曹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