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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02-16

1.1 总体目标

为促使事故单位真正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1.2 总体原则

依据“谁负责调查、谁评估核查”原则,评估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总工会、属地人民政府等单位参加。评估工作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逐项核查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1.3 后评估工作方法

1. 资料核实。核实相关单位依据市政府批复,对责任单位、人员处理的落实情况;

2. 现场核查。采用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核查事故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以及效果;

3. 工作记录。核查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核查内容、存在问题等,并有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4 评估范围 

本事故后评估工作主要是对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现状情况展开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1.5 法规依据


二、后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19年9月5日11时40分许,位于青浦区汇金路1318号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厂区内维修故障太阳能热水器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损失约90万元。

2021年9月区应急局调查评估小组召开了评估工作启动会,部署了此次核查评估工作,并明确了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根据区应急局调查评估小组对此次工作计划的部署及时间节点要求,2021年12月16日,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组成员会同上海欣企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公司专家,一起前往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进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评估过程主要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座谈会、随机询问现场操作人员、核查事故相关台账资料以及对该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1 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核查,该事故相关的责任人员未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3.2 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 事故责任企业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经核查,罚款已全部缴清。相关文件参见《青应急罚〔2019〕01017-1号》。

2. 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史洪明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经核查,罚款已全部缴清。相关文件参见《青应急罚〔2019〕01017-2号》。


四、事故单位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4.1 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组认定的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召开了事故专题会议,副经理史洪明作了反思总结,就该事故带给企业的启示和教训,从安全责任意识、红线意识、风险预判、管理体系、内控制度、检查力度、绩效考核、管理执行力等方面做了深刻反省,并以问题为导向,对反思总结出的问题,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明确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基础、优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能级,确保公司安全平稳发展的要求。针对此次事故,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安全整改工作:

1. 建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流程

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流程,制定了《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和《致承包方安全生产告知书》文件,明确了承包商安全资质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等,避免承包商在厂内作业时再次发生事故。参见《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和附件四《致承包方安全生产告知书》。

2. 建立外来人员入厂的管理流程

公司重新修订了《门岗制度》和《访客流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门卫岗位职责,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安全培训,并制定了《入厂安全告知书》和《访客登记表》等文件。参见《门卫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入厂安全告知书》、《访客流程和访客登记表》。

3. 承包商人员入场作业时,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建立了维修保养制度,要求在选择第三方承包商单位入厂检维修前,需进行承包商单位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核实,并与之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入场时进行安全告知,作业时委派工厂相关人员现场陪同和监管。参见《维修保养制度》。

4.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明确各相关人员职责,对现有的安全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参见《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5.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组织电气系统的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设备接地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参见《安全检查记录》。

4.2 事故善后工作的落实情况

“9.5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死亡人员已完成善后、赔偿工作。


五、评估结论

事故后评估组在充分听取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报告有关事故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围绕“9.5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调查报告,通过专题会议、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对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在事故善后、问责及安全整改工作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谨作出如下结论:

1.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处理工作:行政罚款均已落实;

2.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均已得到落实。

3.事故责任单位围绕事故防范及安全整改,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相关措施得到了切实的落实,整改工作有一定的成效。

4.事故后评估小组到厂的检查巡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综上,此次事故涉及人员的追责、死者的善后赔偿、涉事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行政追责,涉事单位的事故预防与安全整改等工作,均已落实到位。公司目前生产运行情况总体良好,风险基本辨识、可控。


、意见和建议

建议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在日常的生产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要切实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危害分析和控制措施的制定以及现场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安全隐患,不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