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夏阳外青松公路6969号“10.10”高处 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2023-12-10
青浦夏阳外青松公路6969号“10.10”高处
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2023年12月03日
目 录
一、事故概况
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时许,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969弄1幢处,一名施工人员(吴某忠,男,江西人,48岁)在脚手架处作业时不慎坠落地面致死,坠落高度约15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区总工会、区建管委、夏阳街道办事处成立青浦夏阳外青松公路6969号“10.10”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青浦夏阳外青松公路6969号“10.10”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场所况
外青松公路6969号1幢(以下简称涉事房屋)系上海青浦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所有房屋。
2019年9月1日,上海青浦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与上海莲之爱保洁服务中心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上海莲之爱保洁服务中心承租涉事房屋1至6楼,承租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止,约定用途为商业。
2019年10月6日,上海莲之爱保洁服务中心与赵黄龙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涉事房屋的2至4层出租给赵黄龙个人使用,租赁期限至2023年10月5日止。
租期到期前,上海莲之爱保洁服务中心与赵黄龙口头约定续租,并约定涉事房屋2层与涉事房屋3至4层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其中3至4层仍由赵黄龙个人承租,2层由赵黄龙及翁春健2人合伙承租。截止至本次事故发生,合同暂未签订。
本次事故发生在涉事房屋2层装修过程中。
(二)事故相关人员
1.徐X政,男,江苏人,涉事房屋2层施工项目负责人。
2.翁X健,男,江苏人,涉事房屋2层承租人,装修现场负责人。
3.赵X龙,男,安徽人,涉事房屋2层承租人,装修负责人。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时许,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969弄1幢处,施工人员吴某忠在第五步脚手架处作业时不慎坠落地面致死,坠落高度约15米。
(四)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1.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人死亡。
死者信息:吴某忠,男,江西人,48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2.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截止至目前,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05万元(死者赔偿金)。
三、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应急救援情况
事发后现场负责人立即拨打120将吴某忠送青浦中山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救治善后情况
2023年10月16日,涉事单位与死者家属经沟通协商,签订调解协议,死者遗体于10月18日在青浦区殡仪馆火化。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上报,联动中心传达准确,相关部门到场及时。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传达流畅,防控措施妥当,善后处置妥善,事故应急处置到位。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坠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二)勘察鉴定情况
技术鉴定情况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复医[2023]病鉴字第761 号),鉴定意见为:吴某忠所检见损伤符合外轻内重、符合高坠伤特点,其死因符合高坠致胸腹部闭合性损伤。
(三)间接原因分析
安全生产条件缺失。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未健全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盲目实施施工作业。
(一)有关责任人的主要问题
1.徐X政,男,群众,装修负责人,未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实施施工作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赵X龙,男,群众,个人,涉事房屋承租人,装修负责人,未对涉事装修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3.翁X健,男,群众,个人,涉事房屋承租人,装修现场负责人,将装修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未办理施工许可,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建议夏阳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规范装修施工手续
属地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经营场所日常监管,加强警示宣贯,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规范履行施工许可手续,确保应该纳入监管的建筑施工行为全面纳入监管,切实落实属地责任,谨防事故发生。
七、附件
(一)调查组人员名单
(二)司法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