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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朱家角海南凯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4-11-20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青浦朱家角海南凯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9.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4年11月11日

 

 


 

目 录


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

(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应急救援情况

(二)救治善后情况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二)间接原因分析

五、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梳理安全管理体系

(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双重防控机制

七、附件



一、事故概况

2024年9月5日15时许,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青浦大道和五浦路处,海南凯德建筑有限公司一名施工人员江某伟(男,湖南人,54岁)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坠落致死,坠落高度约3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区总工会、市住建委、区建管委、朱家角镇人民政府成立青浦朱家角海南凯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青浦朱家角海南凯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5”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概况

1.海南凯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劳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4T126N,成立于2018年6月7日,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236号绿地海森林12#楼19层1904房,法定代表人:吴立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工程脚手架搭建,建筑机械设备,钢管租赁服务,全钢爬架租赁,木材、钢材、钢管、扣件、模板、建材销售,护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9月5日15时30分许,项目工地内B区基坑地下二层处直线加速器墙板位置,凯德劳务公司材料员江某伟检查材料至此时,发现附近墙面上有钢管扣件疑似破损,遂爬上墙面检查,登高检查过程中不慎坠落地面,坠落高度约3米。

(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1.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人死亡。

死者信息:江某伟,男,湖南人,54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2.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截止至目前,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60万元(死者赔偿金)。

三、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友立即将江某伟送青浦中山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救治善后情况

2024年9月13日,涉事单位与死者家属经沟通协商,签订调解协议,死者遗体于9月13日在青浦区殡仪馆火化。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上报,联动中心传达准确,相关部门到场及时。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传达流畅,防控措施妥当,善后处置妥善,事故应急处置到位。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作业人员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未正确佩戴安全带实施登高作业,不慎坠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分析

1.未严格管理登高作业。相关单位未及时将项目内登高作业纳入施工计划统一管控,未明确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职责边界,导致作业人员随意实施登高作业。

2.未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正确佩戴安全带,实施登高作业。

3.未严格排查风险隐患。相关单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1.吴立峰,男,群众,凯德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2.陈健,男,中共党员,二建公司项目经理,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内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3.张爱民,女,群众,工程公司总监,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内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分别给予吴立峰,陈健,张爱民个人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海南凯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有效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给予海南凯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梳理安全管理体系

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本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健全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岗位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双重防控机制

相关单位应当有力夯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现场检查巡查,通过技术、管理、教育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谨防事故发生。

七、附件

(一)调查组人员名单

(二)司法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