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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4-04-01

《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国土空间韧性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城市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综合实力,切实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青浦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征集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
联系部门及地址: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青舟路200号
联系电话:021-69736081电子邮箱:qpqyjgljgov@163.com

感谢参与支持!

 

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

(征求意见稿)

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高温、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了“更可持续的韧性生态之城”的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出了共建安全韧性城市的理念,强调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的功能韧性、过程韧性和系统韧性。市灾防委于2022年8月发布了《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明确了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体系和国土空间韧性治理格局的目标。

为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青浦区灾防委组织编制了《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内容涵盖防灾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监测预警、应急疏散、避难安置、救援、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科普宣传等核心要素。该规划的目标在于构建青浦区综合防灾安全韧性体系和国土空间韧性治理格局,提升城镇综合防灾减灾的功能韧性、过程韧性和系统韧性,夯实防范和应对灾害事故的空间资源基础,将对推动城镇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一章 总体形势

一、发展现状

遵循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契机,青浦区积极响应上海市对综合防灾减灾的相关要求,将预防城镇重大安全风险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放在显著位置,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全区自然灾害防治整体趋于稳定,城镇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不断健全灾害管理体制机制

1.强化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能力

青浦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领导体制、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强化了区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能力,初步形成了协同高效的城镇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改善自然灾害防治机制,成立了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青浦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评;明确了街镇防灾减灾职责,基本理顺了全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2.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青浦区积极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六有”建设,系统加强了街镇应急管理队伍、机制和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成功申报了村居和街镇市级创建评审;完善了基层减灾能力评估标准规范;组建了以居民和志愿者为主力的社区应急队伍,培育了自救互救的应急文化;推进城乡社区应急服务站和应急平安屋的建设;构建了社区自助、互助和公助防灾减灾体系,健全了群防群治机制,完善了基层风险隐患发现报告机制和救灾自主响应机制,建立了社区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二)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1.有效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工程

围绕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关键工程建设需求,青浦区整合资源、统筹力量,不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完成了洪涝、台风、地震、森林防火、地质塌陷以及农林生物灾害等多灾种风险的普查任务;实施了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防汛防台水利提升工程,加强了流域防洪、区域除涝、城镇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文灾害防范工程标准,优化了城镇水情监测和水利调度体系;推进了自然灾害防治信息化发展,加强了部门间业务协同和信息互联互通,借助城镇数字化转型契机,通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信息化建设,统筹城市运行数据与自然灾害防治信息管理。

2.持续提升自然灾害治理能力

积极推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用工作,稳步建设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抗台风、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不断完善气象灾害、河湖水位、城镇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业病虫害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显著提升城镇气象监测能力,建成新型全自动地面气象观测系统,实现主备双套观测,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到5千米~6千米,观测数据可用率稳定在99%以上;初步建成上海市—青浦区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构建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了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

3.优化应急预案管理能力

青浦区修订完善各类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及其配套子预案,构建了覆盖城镇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印发了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大雾天气等自然灾害的系列应急、响应和救助预案,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覆盖面;建成了“区—镇(街道)—村居”灾害信息员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了涵盖全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持续推进了应急预案的结构化、场景化应用,强化了应急预案与应急联动指挥系统、现场处置方案的衔接融合,提升了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建立了应急、气象、地震、规资、建管、水务、绿化市容等重点涉灾领域的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强化了台汛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

(三)强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建强了青浦区应急指挥体系,推动成立了区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按照应对自然灾害就近调配、快速出动、有序救援的要求,强化了预警、联动和救援协同等应急指挥功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室日常工作,进一步推进与区城运中心的“平战结合、昼夜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应急指挥调度效能;完善了全区灾害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建成了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支持基层配置应急通信终端,发挥了应急指挥系统在综合监测预警、重大风险研判、灾情会商、物资调配、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持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加强了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预警发布和灾情报送能力。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摸排城镇安全风险底数,积极推进街镇、社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感知网络和终端设备布点建设,加强了对高空坠物、老旧房屋、易积水小区点位、河道水位、下立交、地下工程等自然灾害风险高发点的风险监测能力,强化了风险信息动态更新、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防控能力。

3.不断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完善了城镇公共安全防护体系,通过在大型场馆、学校操场、绿地公园等场所叠加应急避难功能、增设防御风险灾害设备提高城镇防御能力;构建了“绿、蓝、灰”排水除涝系统,加固了区域除涝、城镇排水防线;建立了“区—镇(街道)—社区”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了应急物资分级管理,提高了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了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和抗震救灾、抗洪抢险、森林灭火、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了应急救援力量整合优化合力;强化了专业装备配置和专业训练演练,提升了应急救援综合实力;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受灾群众自救互救的“共建共享”防灾减灾理念,基本建成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

(四)多层次提升防灾科普宣教

1.多渠道拓展防灾宣传阵地

结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利用“青浦应急”“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充分发挥《青浦报》“上海青浦”等区级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宣传灾害风险防范基本常识、技能和相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扩宽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分类别、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全员安全宣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防灾的良好氛围。

2.强化重点单位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

结合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将防灾减灾救灾教育融入实践,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进行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填补了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技能不足和企业管理人员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执行不到位的空白。

3.跨部门统筹开展防灾科普活动

依托青浦区青少年实践中心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了应急、科技、民防、消防、地震、气象等领域协作,共同推动应急(安全)科普场馆联盟建设,致力于打造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的科普教育体验场馆,打造立体化宣传体验网络;全面优化应急安全科普活动,通过拓宽和深挖应急(安全)科普教育的外延和内涵,引导市民主动走近身边应急(安全)科普场馆,提高灾害防范和应对认知水平。

二、面临挑战

结合青浦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历史数据,青浦区面临的防灾减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气候变化导致了全球范围内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对地方的气象条件和自然灾害的发生产生了直接影响,干旱、洪涝、台风等灾害频发,复合风险、链生灾害、次生灾害风险加大,不同风险因子叠加,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防治的复杂性加剧,给城镇的安全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一)自然灾害影响广泛,设防任务艰巨

近年来青浦区呈现气温上升趋势显著,高温日数增多,年降水总量明显增加,汛期强降水天气频发且极端性强等新特点,区域易受复合型灾害天气影响主要是暴雨、洪涝、干旱、台风、地震、冰雹等。

(二)事故灾害隐患复杂,治理任重道远

青浦区委区政府注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青浦区整体经济的大发展,城镇建设不断推进和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风险隐患增多,风险形态多样,不同风险交织,给辖区防灾减灾工作带来了较大挑战。

(三)城镇安全韧性亟待增强

青浦区的发展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包括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的调整。新兴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层出不穷,城镇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多样。在城镇规划阶段的初期,就将韧性工程纳入城镇系统的各个方面,并在城镇建设、更新和管理工程中进行动态监控、干预和调整,以增强交通、供电、供气、物流、生态、环境、水资源、人员活动等城镇子系统之间的相关性。在灾后恢复过程中,需要将“事故应对”转变为适应性学习,将“输血式”重建转变为“有机恢复”,以提升城镇的灾后“自愈能力”。然而,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统筹协调体系和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综合防灾减灾空间治理体系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城镇的安全韧性仍然相对不足。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为统筹安全与发展,青浦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目标,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原则,规划布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推进城区安全韧性建设,编制《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浦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新明光建设新征程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党政挂帅、属地管理

(三)预防为主、综合减灾

(四)科技赋能、精准治理

(五)依法管理、社会共治

(六)科学分区、强化韧性

三、编制依据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

革的意见》(2016年)

9.《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城镇安全发展的意见》(2018年)

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0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12.《应急管理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的通知》(2022年)

13.《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的通知》(2022年)

1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汛抢险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2023年)

15.《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

16.《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7.《城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 513272018

18.《长江三角洲城镇群发展规划》(2016年)

19.《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

20.《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3年)

(二)本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

1.《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2.《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2023年)

3.《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2020年)

4.《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2021年)

6.《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2021年)

7.《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8.《上海市海绵城镇专项规划(20162035年)》(2016年)

9.《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2017年)

10.《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年)》(2020年)

11.《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2020年)

12.《上海市虹桥主城片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2年)

13.《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国土空间中近期规划》(2023年)

14.《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2022年)

15.《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分区分级建设指南的通知》(2023年)

(三)青浦区相关政策、文件

1.《上海市青浦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

2.《青浦区海绵城镇建设规划(20182035)》(2019年)

3.《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4.《青浦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

5.《青浦区水务“十四五”规划》(2021年)

6.《青浦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

7.《关于印发〈青浦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2021年)

8.《青浦区绿化市容“十四五”规划》(2021年)

9.《青浦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2021年)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上海市青浦区区境规划范围面积668.52平方千米。

本专项规划远期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2025年,青浦区构建形成较完备的城镇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健全重大灾害风险管控机制,灾害事故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指挥、处置、恢复能力和基础应急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层防灾减灾基础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民众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大幅提升。

2035年,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城镇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城镇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高效科学,基本建成能够应对发展中各类风险、有快速修复能力的“韧性城镇”,城镇综合防灾安全功能韧性、过程韧性和系统韧性显著增强,城镇综合防灾安全维持力、恢复力、发展力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技术深入应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感知网络广泛覆盖,重要防灾减灾工程布局科学合理,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放心。

1 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标(20242035年)

序号

名称

单位

指标属性

2025

2035

1

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亿元

约束性

0.01

0.007

2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能力指数

约束性

90

100

3

防洪除涝达标率

%

约束性

100

4

全区年平均地面沉降量

毫米

约束性

6

6

5

新建200米(含)以上高层建筑强震动监测设施覆盖率

%

约束性

85

95

6

消防救援应急响应时间达标率

%

预期性

100

7

院前医疗急救平均反应时间

分钟

约束性

12

11

8

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

平方米/

约束性

3

4

9

城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指数

预期性

90

第三章 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韧性体系

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安全性、包容性、可塑性、韧性”确定为构建安全韧性城镇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主要着眼于提升城镇系统的自身组织能力、功能协调能力和适应不确定性的能力,同时关注自然要素和人为因素变化的可塑性,以追求城镇人与环境系统可持续发展,城镇运行安全稳定。城镇综合防灾减灾韧性体系包括安全功能韧性、安全过程韧性与安全系统韧性三个方面。

一、综合防灾安全功能韧性

(一)管理功能韧性

建立顺畅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基层的主动性、能动性,发挥属地优势。

加强青浦区委区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青浦区应急局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巩固街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专项工作机构,确保其有效履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事业、指挥协调等职能。

(二)防御功能韧性

按照“百年一遇标准”实施黄浦江上游段防汛墙规划和设计,并根据“30年一遇”标准强化区级河道防汛墙的防御功能。对一线防汛墙、内河河道及相关设施,持续推进除险加固改建工程,并推动一线泵站的鉴定、精细化体表改造和标准化建设。结合海绵城镇建设和城镇更新,增加雨水调蓄空间,推进源头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交通网络,建立快速畅达的立体化应急交通网络。积极探索智慧城镇交通发展新模式,构筑综合交通体系,使其“对外高效畅达、对内便捷绿色、管理智能便民”。推动长三角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融合发展,完善城镇内部交通体系拓展内外联系和应急疏解通道网络。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推动生命线工程“分布式”建设,确保地下空间开发中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民防工程和应急防灾设施。

建立一个多元供给、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调度高效的城镇应急能源储备体系,打造集“能源流、业务流、数据流”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管控平台”,新建融合应急抢修、智慧输配、综合保障功能的能源应急服务站点,支持青浦区可持续发展。

优化通信网络规划,全面加强青浦区的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应急管理专用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外部互联网融合试点,采用5G和短波广域分集等技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宽带无线专用通信网,并建设高通量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系统,以扩容扩建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综合服务系统。

(三)社会功能韧性

以“自救互助”为目标,加大安全韧性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民众的忧患意识和防灾意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

将城镇安全韧性政策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培养安全韧性文化,逐步形成人人主动提升韧性、社会全面支撑韧性的局面。创建具有青浦特色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与体验基地。借助主流媒体,统筹开展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和社会监督氛围。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入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农村,结合应急避险演练,开展参与式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充分发挥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灾种专项指挥部、专业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作用,引导全社会依法参与、协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二、综合防灾安全过程韧性

过程韧性的本质要求是,在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情形时,城镇生命有机体通过自我调整修复,保持内在平衡机能,按能级依次体现为三个层面:维持力、恢复力、发展力。

(一)提升综合防灾安全维持力

青浦区城镇在应对常态化风险防控需求中,要以风险动态感知和安全防范为出发点,提高城镇综合风险防范的安全维持力。

1.强化城镇防灾减灾源头治理

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的源头治理机制,明确区域内的重大风险隐患,梳理灾害事故风险类型清单,制定城镇灾害地图,建设风险隐患数据库,分类制定预防策略。加强跨部门协调,建立部门联审联查机制,提前部署和力量预置,实行扁平化指挥和前后方对接。

2.加强城镇防灾设施工程建设

明确城镇安全韧性核心能力的建设需求,对易受灾地区进行设施加固和重建工程,提高设施防灾标准。对城镇内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等重点场所,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防灾减灾措施,进行防灾功能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升级。规划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用地布局,以最大程度实现城镇空间的安全功能转换。推进防汛防台水利提升工程建设,完善防汛防台基础设施。

3.增强防灾基础设施常态维保

结合风险综合评估,重点提升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下立交以及青浦区学校、医院、高层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水电气生命线工程等典型场所及重点功能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对城镇低洼易涝地带和老旧小区等薄弱风险点,加快推进疏散道路等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镇更新、旧区改造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分类提升存量建筑抗震能力,从源头提升在建、修缮、拆房、装配和加装电梯等工程的本质安全。

(二)提升综合防灾安全恢复能力

围绕非常态化下应急救援需求,从基层防灾减灾治理、应急基础保障与综合保障三个方面,提高非常态下的城镇安全恢复能力。

1.强化基层防灾减灾治理能力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优化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协同参与的社会应急响应体系,推动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实施街镇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街镇应急管理工作“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建设,并将这一体系延伸至居委、村委。

2.提升应急基础保障能力

加强物资储备机制建设,以“全灾种,大应急”为原则,完善城镇应急物资布局,夯实区、街镇、居委(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通过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等形式,积极拓展物资储备渠道,增加物资保障的灵活性。充分考虑资源现状和规划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公园绿地、大型公共场馆和其他公共空间等资源,通过直接设置、配建和融入新建等方式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强化避难场所的启用、维护以及群众避难工作指引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3.增强应急综合保障能力

基于关键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的维护需求,构建防灾减灾全覆盖的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体系。重点关注城镇水、电、燃气、交通、信息通讯、公共卫生、危化品等重点领域,提高在极端条件下城镇保障功能的恢复能力。

(三)提升综合防灾安全发展力

维持力和恢复力彰显防灾减灾韧性建设的基础形态。从城镇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量,需及时总结防范应对灾难过程的经验教训,系统提升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善于把握契机谋发展

在调整和重建过程中更好地统筹安全与发展,结合青浦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全面评估、统筹分析新发展机遇对安全提出的潜在新挑战和内在新要求,有力推动城镇空间转型、功能拓展和产业升级。

2.完善城镇韧性发展机制

结合灾害事故防范实践,健全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和救灾物资征用、补偿、运输及租赁保障机制,推进巨灾保险、应急救援保险等保险制度,提升应对大型灾害事故的韧性发展水平。

3.强化城镇韧性发展理念

充分依托青浦区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应急管理培训力量,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阶梯式培训体系,构建政府—社会—公众共同的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学习网络化平台,完善分类分层防灾减灾业务培训模块。将韧性城镇理念、韧性城镇构建方法、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等内容融入业务培训工作中。

三、综合防灾安全系统韧性

系统韧性的核心要求是城镇生命体系的功能韧性和过程韧性在城镇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必须更为有效地推动。首先任务是巩固综合防灾减灾的数字基础,以监测预警为起点,逐步实现对防灾减灾的智慧治理。

(一)风险信息集成化

推动数据融合治理,借助青浦区独特的城镇运行管理体系,包括城镇安全管理平台和城镇运行管理平台,统筹整合城镇运行数据与灾害事故信息管理。创建青浦区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形成应急力量的“一张图”,并生成数字化风险地图。协同管理城市运行数据和自然灾害防治信息,实现与“一网统管”平台的无缝衔接。

(二)监测预警一体化

推进不同专业监测预警设施的共建共享,优化地震、气象、地面沉降等专业监测预警设施的布点,结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绿地、灯杆等,延伸设置监测预警设施,并强化综合监测预警终端与社区安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监测报警系统等的衔接。

加强重点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终端设施的建设,增加各类灾害事故监测设施的布点。对老旧小区、灾害频发区域、特殊地理区域、特殊人文区域等重点设防区域,优先推进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对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运行及周边地面沉降,提升精细化动态监测预警的能力;对产业区、人群集聚区、危险化学品区域、重大建设活动场地等,增强局部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的能力。

(三)防灾减灾智慧化

推进城镇灾害事故防范数字化建设,加强横向和纵向业务协同,实现全面态势感知、风险监测预警、趋势智能研判、资源统筹调度和行动人机协同。打造数字化场景,围绕极端天气、公共卫生、工地安全、火灾火情等重点问题,实现智能发现、预警研判和闭环处置。通过数字化风险应用场景的研发,推进实现灾害风险向预防型模式的转变,为灾害事故的处置、信息发布、舆情疏导和社会秩序维护等一系列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第四章 综合防灾减灾空间格局

青浦区作为二级防灾分区,依据其自然致灾因子、承灾体、孕灾环境、历史灾害灾情、减灾能力、灾害隐患调查等六个方面基础数据,根据主要自然灾害(单灾种)与区域自然灾害综合(多灾种)风险评估结果,强化区域整体韧性协同,提升国土空间韧性,聚焦核心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行各级分区差异化规划指引,实现精细防灾,强化综合防灾,创建韧性建设新模式。

一、防灾减灾空间体系

结合青浦区“一城两翼,一带三核”总体空间结构,紧密衔接上海市“一体、两化、三级、四类、多支撑”空间韧性格局。规划构筑青浦区“一城、一轴、二级、多中心”空间韧性格局。

“一城”:指青浦新城,作为核心功能区。

“一轴”:指连接虹桥商务区青浦片区—青浦新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防灾安全轴。这是连接主要功能区域的重要纽带,强化整体空间的韧性。

“二级”:构建“区—街镇”的二级防灾分区体系,其中青浦新城为核心功能区,各街镇为三级防灾分区。

“多中心”:各街镇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分级管理和协同应对的关键中心。

二、防灾分区体系

1.二级防灾分区

青浦区确定为二级防灾分区,聚焦打造安全稳定运行的综合防灾减灾组团,确保灾时应急管理高效,防灾救灾行动组织有序,灾后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根据《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和《上海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分区分级建设指南》标准,青浦区作为二级分区,灾害事故风险态势空间特征复杂,四类区域齐全,其中朱家角镇、金泽镇(不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练塘镇属于“灾害疏散主导型”,其他街镇(不含虹桥商务区青浦片区)属于“地区统筹提升型”,虹桥商务区青浦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则为“灾害事故叠加型”。

二级防灾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护区域和三大核心功能区。青浦区四大防灾减灾重点区域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企业和设施防护、城市更新改造区防护、产业园区与产业社区防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区防护等四大防灾减灾重点,在这些关注区域,强化防护措施,确保灾害发生时的安全防护和有效的应急响应。青浦区三大核心功能区包括:青浦新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和虹桥商务区青浦片区,需要强化该类区域的空间载体保障,由点及面联动发展,引导防灾减灾资源向核心功能区集聚,以增强核心功能区的防灾减灾引领效应,推动防灾减灾空间资源整合,强化区域功能联动。

2.三级防灾分区

三级防灾分区综合防灾安全韧性建设要聚焦微观尺度的市民应急响应需求,加强与“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城镇更新等工作的融合,持续探索公共空间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强化防灾减灾设施落地,实现基层综合防灾减灾精细治理。

第五章 主要防灾减灾设施布局

一、灾害防御设施规划

(一)防洪防涝

综合考虑绿色设施、调蓄设施、管网建设以及全区水利系统规划,确保青浦区在2035年之前能够应对洪涝等极端水害事件,提升水利系统的整体韧性和可持续性。

(二)抗震救灾

严格执行建筑类型的相关规定,将建筑物设防划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和文物或传统历史建筑类。对重要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住房等选址规划,避免主要活动断裂带。有序进行关键设施和重要建筑的抗震改造,采取工程措施,控制地面沉降。科学评估全市建设条件适宜性,将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纳入规划编制依据之一。

(三)森林防火

构建与完善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网、通信指挥网、林火阻隔网、引水灭火网、空中护林网和火灾防控现代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智能监控信息平台森林防火体系。

二、应急服务基础设施

(一)监测预警

提升“一网统管”治理效能,实现城市运行“高赋能、全覆盖、强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确保物联感知设施全面覆盖。有效解决企业、市民和城市运行高频急难问题上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的应用。

(二)消防救援

青浦区规划的消防救援场站包括陆上普通消防救援站(包括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特勤消防救援站以及战勤保障消防站。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确保各类消防站的设施和功能符合规范。

(三)避难场所

构建由等级避难场所和社区避难场所组成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满足本区常住人口人均避难面积4平方米的需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每个居民都能获得充足的避难空间。

(四)疏散交通

建立完善的疏散通道等级体系。设置陆地、水上和空中三位一体的区级应急疏散通道体系,并通过综合交通网络提高应急避难交通保障的整体能力,确保在不同紧急情况下的高效应对和调度。

(五)医疗救援

构建“中心医院(市级医院)——急救医院(区级医院)——救护站(社区卫生中心)”三级医疗救护体系。加强医疗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引导社区医疗设施布局,完善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医疗救护设施。

(六)物资储备

建立物资储备体系。探索政府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相结合储备模式,与物资销售企业签订储备协议,结合企业日常销售对储备物资进行轮换,确保物资常储常新,提高应急物资管理调度效率。

(七)科普教育

形成更加完善、社会化、区域化的大科普工作格局。推进国家、市级、区级科普基地三级联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和申报市区两级科普基地。

三、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一)应急供水

建立由水厂、应急供水管网、应急供水车等组成的可靠应急供水系统,在考虑市政应急供水保障系统的基础上,综合规划应急储水及取水体系和其他天然水系。

(二)应急供电

形成多电源环行网架结构的应急电力供应体系。电力调度中心、220千伏变电站以及为避难中心场所供电的110千伏变电站等重要供电设施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三)应急通信

构建完善的通信机楼及管网系统。在满足通信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推动通信线路地下化建设,在通信管道设置中,避开容易塌方和冲刷的地段,确保通信网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效实施,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务必将其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至关重要任务,强化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优化整合资源,明确各责任主体,全面统筹规划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按时完成。各街镇要发挥属地优势,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科学施策、分层分步的原则,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各项任务实施落地。

二、强化部门合作

为实现更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成员单位务必加强协同合作。要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详细规划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工作紧密衔接。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创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保障支持

为确保规划实施的顺利推进,必须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持续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合理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化资金投入,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的切实落实。要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项目资金分拨使用的管理与监督。此外,加强区域内防灾减灾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保障。

四、强化考核评估

为确保规划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建立科学管理、严格监测和全面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和各街镇的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体系,合理安排规划中各项任务的推进时序,把控任务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任务实施的定期督促检查,结合职责要求、任务分工,加强对规划任务的监督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强化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质性成效。要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街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图:

1.青浦区防灾减灾空间格局规划图

2.青浦区防灾三级分区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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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青浦区防灾减灾空间格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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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青浦区防灾三级分区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