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QE2305000-2021-001
主动公开
青应急〔2021〕1号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1.01.20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编制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四)《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五)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助力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青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重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照实际执法检查人员数量,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一般检查是指对其他单位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执法抽查。
2.加强各类协调联动。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聚焦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工作安排,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按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强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终端配置,统一使用2020年新版执法文书,逐步实现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增加执法刚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规定,开展各项检查。
(二)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的批发)企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以及注册在我区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为重点。(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重点检查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一般检查主要从《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选取抽查内容。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检查分工
执法检查主要由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根据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开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27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33家次(占比84%),一般检查45家次(占比16%)。
(一)重点检查
1.重点单位“全覆盖”检查。聚焦重点安全生产领域和企业,按照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163家次。其中:3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含3家涉氨制冷企业)共检查93家次,10家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共检查10家次,54家爆炸性粉尘(涉粉人数10人以上)企业共检查54家次,1家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共检查1家次;选取5家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共检查5家次。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等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或发生过事故的单位,在重点时段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10家次。如遇重大活动另行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粉尘涉爆企业检查10家次。
3.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青浦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10家次。如遇相关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另行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4.开展国家会展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强化进博会和大型展会期间安全保障,对重点区域和场馆开展督查,计划检查50家次。
(二)一般检查
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在广泛抽查、覆盖全年的基础上,开展以下事项检查。
1.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共抽查6家次。
2.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抽查10家次。
3.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抽查10家次。
4.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共抽查10家次。
5.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在不具备跨省执法资格的情况下,临时建立“青嘉吴部门联合检查组”组织架构,导入三地备选检查人员,并分别通过三地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执法人员账号,通过系统随机摇号产生联合执法检查组人员分组名单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检查一般工贸企业5家次。
6.为全面承接两大国家战略,建设“上海之门”,创造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奇迹,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联合多部门在“互联网+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在抽取确定后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向社会公示,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检查一般工贸企业4家次。
(三)其他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一)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区级督办事故隐患治理项目。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组织编制市级督办事故隐患治理年度督办计划。对涉及区应急局督办的项目,每月开展1次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推进会议。落实区级督办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和监督检查、销号审查、定期通报、约谈等工作制度。
(二)做好区安委会与有关区级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签约考核工作
依托安全生产签约考核工作会商机制,组织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下达生产安全事故考核指标;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织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学习培训会;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现场考核比例,加大现场考核力度。
(三)加大街镇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力度
加强对街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推进安全监察信息报送制度。每季度通报各街镇安全生产监察情况,对各街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并纳入街镇年度工作考核。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
推行“执法+专家”模式,建立本地化的专家队伍,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帮助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安全管理的自主能力。2021年计划对10家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五)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第三方参与,对排摸的10家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帮助指导企业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六)推动本区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工作
指导各街镇组织对已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企业进行年度自评更新,继续组织新增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根据风险报告,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本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七)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开展。区应急局将对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企业全员参与、不符合项整改、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等情况。
(八)其他有关工作
依申请做好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等;按照市安委会(办)和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参与区级地块整治,每二个月开展1次,计划检查50家次。
附件:1.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2.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安排表
3.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量核算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
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所属街镇 |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17家) | ||
1 | 上海涂料有限公司开林造漆厂 | 香花桥 |
2 | 君子兰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3 | 纳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4 | 上海昭和高分子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5 | 上海皓联涂料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6 | 上海展辰涂料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7 | 上海青浦金裕涂料厂 | 香花桥 |
8 | 巴斯夫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9 | 阪田油墨(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0 | 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1 | 芬德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2 | 空气化工产品气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3 | 巴克曼实验室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4 | 泰思博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5 | 上海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 重固 |
16 | 上海一田涂料有限公司 | 练塘 |
17 | 上海赫玛工业涂料有限公司 | 练塘 |
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共2家) | ||
18 | 上海翔农工贸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9 | 上海汉伟物流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三、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共8家) | ||
20 | 上海桑达工业气体公司 | 香花桥 |
21 | 上海爱沃特医疗气体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2 | 液化空气(上海)气体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3 | 上海磊诺安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4 | 上海光林工贸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25 | 上海基量标准气体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26 | 上海罗门哈斯化工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7 | 上海安晓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四、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共6家) | ||
28 | 上海罗门哈斯化工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9 | 上海翔农工贸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30 | 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31 | 上海领升实业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32 | 上海新紫鸿食品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33 | 上海海博西郊物流有限公司 | 华新 |
五、涉及爆炸性粉尘(10人以上)工贸企业(共54家) | ||
1 | 上海彩奇亮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 | 安硕文教用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3 | 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4 | 上海日比野压铸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5 | 特吕茨施勒纺织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6 | 寰尚空间设计装饰(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7 | 书香门地(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8 | 科泰电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9 | 申雅密封件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0 |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1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2 | 艾仕得华佳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3 | 永恒力叉车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4 | 上海艾诺特殊钢铸造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5 | 上海德名实业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6 | 舜元(上海)家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7 | 基胜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8 | 尤妮佳生活用品(中国)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19 |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0 | 上海跃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1 | 康那香企业(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2 | 力赛佳管道支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3 | 上海天续实业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4 | 上海航管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5 | 上海富美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6 | 上海联亨木业有限公司 | 白鹤 |
27 | 上海启美家具有限公司 | 白鹤 |
28 | 上海升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白鹤 |
29 | 上海伯爵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白鹤 |
30 | 上海美之源家具有限公司 | 白鹤 |
31 | 上海赋基室内装潢有限公司 | 白鹤 |
32 | 上海百恒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白鹤 |
33 | 上海万诚家具有限公司 | 白鹤 |
34 | 上海艺钰金属装饰有限公司 | 白鹤 |
35 | 上海闳森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36 |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37 | 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38 | 上海谢万实业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39 | 上海香凝工艺品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40 | 上海摩尔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41 | 上海博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42 | 上海艺领商场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43 | 上海民芳威璐仕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练塘 |
44 | 上海恒东威璐仕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练塘 |
45 | 上海乌姆维茨门窗有限公司 | 练塘 |
46 | 上海弘木印象艺术家具有限公司 | 练塘 |
47 | 上海福昭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练塘 |
48 | 上海原宏幕墙有限公司 | 练塘 |
49 | 上海欧卡罗家具有限公司 | 练塘 |
50 | 上海多幕家具有限公司 | 练塘 |
51 | 上海美蓓亚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 金泽 |
52 | 上海竹中木业有限公司 | 金泽 |
53 | 安信伟光(上海)木材有限公司 | 金泽 |
54 | 上海荣上五金装饰厂 | 华新 |
六、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10家) | ||
1 | 上海华新合金有限公司 | 华新 |
2 | 上海环讯实业有限公司 | 白鹤 |
3 | 上海畅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白鹤 |
4 | 上海青浦兴华压铸有限公司 | 白鹤 |
5 | 上海富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白鹤 |
6 | 上海金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白鹤 |
7 | 上海博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8 | 上海伽衡实业有限公司 | 朱家角 |
9 | 上海置练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练塘 |
10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练塘 |
七、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1家) | ||
1 | 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 | 徐泾 |
八、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5家) | ||
1 | 南京欧亚德仓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2 | 上海欧达电气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华新 |
3 | 上海悦谦建筑有限公司 | 香花桥 |
4 | 上海华捷实业有限公司 | 华新 |
5 | 上海立翊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地) | 朱家角 |
附件2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安排表
检查事项 | 月份安排 |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重点单位“全覆盖”检查 (危险化学品、工贸、重大危险源、服务机构、事故单位) | ||||||||||||
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 |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 | ||||||||||||
国家会展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抽查 |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抽查 |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执法检查 | ||||||||||||
一般工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附件3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量核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按照应急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目前,区应急局执法监督科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共5人。2021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0天)。因此,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250天(5人×250天/人=125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合计841天)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危化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检查10家企业,10×1×2=20天;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高温熔融专项整治企业60家,检查90家次,90×0.5×2=90天。合计110天
2.实施行政许可:经营许可250×0.5×3=375天;建设项目12×0.5×2=12天。合计387天。
3.组织生产安全违法调查和处理:调查8家。8×0.5×2=8天。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0.5×2=20天。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检查企业22家次,22×1
×1=22天;联合处置非法运输16起,16×0.5×1=8天。合计
30天。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易制毒备案22家,22×0.25×2=11天;应急预案备案:300×0.25×2=150天。合计161天。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无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2次培训,2×0.5×5=5天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无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进博会60家次,60×1×2=12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合计209天):
1.机关值班:节假日5天、防汛4天、进博会26天、创全值班10天。合计45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市局危化培训3天,3×2=6天;参加工贸企业培训3天,3×1=3天;参加各类会议60×0.5=30天。合计39天。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陪同市局执法检查20家次,20×1×2=40天
4.参加党群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4×0.5×5=10天。
5.病假、事假:5×5=25天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0×5=5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460天(总法定工作日125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841天-非执法工作日209天=200天)。
五、年度计划执法检查总家次。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0〕104号),每年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数量与监督检查工作日之比不得小于0.75。监督检查工作日200天×0.75家次/天=150家次,实际2021年计划执法检查总家次为278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