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E2304000-2007-004 青浦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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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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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31
各镇、街道,相关委、局,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7]115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沪安监管发科[2007]99号)文件要求,近期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检查重点
; ;(一)行业方面:主要是危化、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电力以及制造加工业等行业。
(二)防护用品方面:主要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冲击眼护具、特种工作服、安全鞋(靴)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 (三)企业方面:主要是在本地区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活动的企业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
; ; 二、检查内容
; ; 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各单位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保障;是否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培训与监督;在有多个承包单位的项目中对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进行了统一协调、管理。
; ;3、从生产经营单位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入手,了解、掌握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流入渠道,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配合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使用领域。
; ;4、对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一次产品抽检和生产现场检查。对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材料的,依法从重处罚,其中:已取得安全标志和生产许可证的,要提请发证机构吊销相关证书;已售出的劣质产品,责令必须追回,对由此造成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5、调查、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加强与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的配合,清理整顿无证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打击涉嫌造假售假的不法企业和商贩。
; 三、检查方案
; (一)学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7日)
;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单位、部门实际,周密部署,层层发动,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标准、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确定重点检查的内容,落实专人负责。
;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至9月15日)
;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以及《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记录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认真组织自查,并按照要求填写检查表。9月18日之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将自查报告和检查表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三)抽查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
; ;各镇、街道、相关委、局,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进行抽查,并认真填好、审核检查表和汇总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的联系,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
; (四)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日)
; ; 各镇、街道、相关委、局、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监督检查情况,并于11月2日之前将检查总结报告和检查表、汇总表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四、要求
;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对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都能得到很好落实。
; (二)坚持标准,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站在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对发现存在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发生伤害事故及职业危害;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三)监管督查,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查出问题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行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从使用环节上杜绝劣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企业,并及时纠正用人单位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抓好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
; (四)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专业知识以及识别劣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常识的普及工作,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 (五)齐抓共管,形成机制。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查处在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上的劣质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