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安监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强化涉爆粉尘领域专项治理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QE2305000-2017-015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7)32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08.14
各镇安管中心、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现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强化涉爆粉尘领域专项治理力度的通知》(沪案件执法〔2017〕59号)(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镇安管中心、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应根据《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附件一)、《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沪府令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本辖区甄别定性为粉尘涉爆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详情见附件二。
各镇安管中心、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在本次粉尘涉爆专项治理中开具的法律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于11月15日前与《青浦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青浦区粉尘涉爆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监管〔2017〕11号)相关报表材料一同上报区安全监管局。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 14日
附件:1.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强化涉爆粉尘领域专项治理力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