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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QE2305000-2017-021

主动公开

青安监管(2017)57号

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2.11

 

各镇、街道安管中心: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函[2017]22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6]117号),2017年12月1日起已正式启用工矿商贸职业卫生监管统计系统(以下简称职卫统计系统)。现就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卫统计系统操作相关事项
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职卫统计系统网址为: http://59.252.192.1/tjzb/。 或者直接搜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点击主页左下方业务系统,选择第17项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职卫统计系统分“管理员”“信息员”和“企业用户”3类用户。“企业用户”由企业自行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该系统录入相关职业卫生信息并点击上报;“信息员”用户对镇、街道安监部门开放,负责审核企业录入的相关信息;“管理员”用户由区一级安监部门担任,负责管理“信息员”用户注册、业务授权等。
区安监局已统一注册信息员账号,请镇、街道勿修改账户信息和密码。各镇、街道信息员账号“青浦职卫信息员”,密码“11111111”。
职卫统计系统使用手册
请登录职卫统计系统下载查阅使用手册。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正常启用职卫统计系统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1日起已正式开展2017年工矿商贸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落实相关人员负责。各镇、街道于2018年1月29日前督促、指导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完成信息上报。
(二)做好业务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填报
职业卫生统计是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督促指导各自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全面掌握《职卫统计制度》内容和各项工作要求,使用职卫统计系统及时上报企业相关信息,完成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基础数据采集。同时,各镇、街道安全中心要做好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状况汇总分析
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统计分析。各镇、街道努力做到从“重数据报送”向“重统计分析”提升,使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请各、镇街道安管中心于每年11月5日前,督促指导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上报信息。
 

 
 

 

 
 

 

 
 

 

 
 附件:1.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

 

      2.职卫统计系统企业用户填报操作说明

 
 

 
 

 

 
(联系人:职卫科凌璐,电话:69736088,RTX:linglu)

 

 

 
                    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