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安全生产交叉执法工作的通知

QE2305000-2023-010

主动公开

青应急〔2023〕25号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3.05.31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嘉兴市嘉善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区域行政执法统筹协作、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推动安全监管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安全发展,现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交叉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以一体化制度创新为引领,健全青吴嘉三地安全生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执法联动、信息联通,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共同打击、惩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供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执法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异地检查、属地办案”的方式,三地应急管理部门抽调安全生产执法尖兵组成交叉执法检查组,由被检查地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执法组组长,并统筹安排待查企业的确定、衔接企业接受检查、下达执法文书、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地部门双向赋予共同执法检查权限,不产生执法程序合法性问题。

按照“A、B地区查C地区,B、C地区查A地区,A、C地区查B地区”循环的方式进行交叉检查,为期一天。每次检查企业数2~4家,由受检地区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选取被检查企业。

三、执法时间和地区

6月12日-6月16日:上海市青浦区、嘉兴市嘉善县→苏州市吴江区;

6月26日-6月30日: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

7月3日-7月7日:嘉兴市嘉善县、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思想重视。充分认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工作的意义,认真组织实施,选派优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受检地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检查组成员与受检地区要积极沟通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交叉执法检查顺利实施。

(二)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各检查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要将公开、公平、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原则落实到交叉执法检查活动中,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不回避、不隐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迅速做出处置,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相互配合,取长补短。要以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强交流执法工作经验,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比较、分析、总结,提升工作能力。在交叉执法过程中,要保持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的工作态度,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范严谨地开展工作,充分展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地应急管理执法部门联系人: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姜叶云电话:18621905682

嘉兴市嘉善县应急管理局卜雪峰电话:13656617556

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陈青电话:13771873005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

嘉兴市嘉善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