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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A5011000201312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科委〔2013〕94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3.12.16
你们拟开展心理咨询业务,成立民办非企业“上海简睿心理咨询中心”的请示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成立“上海简睿心理咨询中心”,由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特此批复。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