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青浦区第二批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QA5308000-2015-03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15〕63号
无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09.0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青浦区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青浦区第二批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项目之一:企业的发展贷款贴息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机构;
2.用于软件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有关项目贷款给予贴息。
(二)扶持标准
贴息额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限为1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2.基本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
3.提供项目基本情况及性质、总投资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贷款资金主要用途等材料;
4.提供项目陈述说明材料。
项目之二:新开办企业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对在“上海淀山湖信息谷”四基地新注册开业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根据其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
(二)扶持标准
注册资本(实收)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扶持,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30万元扶持;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20万元扶持。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2.基本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证明材料等;
3.提供实收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4.提供项目陈述说明材料。
项目之三:企业经营中网络通信费、服务器托管费补助项目
(一)申请条件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网络通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在本区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网络通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超过30万元的部分给予三年内50%的补助(连续扶持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2013年度已获得扶持的企业也需要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2.提供网络通信服务协议及费用发票、服务器托管合同及托管费发票等;
3.提供项目陈述说明材料。
项目之四:建房、购房、租房补助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在“上海淀山湖信息谷”四基地内建房、购房或本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扶持标准
按不超过建设成本、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赁期限在五年以上(含),按年租金的30%给予三年租金扶持(连续扶持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租赁期限在五年以下,三年以上(含),按年租金的20%给予三年租金扶持(连续扶持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2013年度已获得扶持的企业也需要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2.提供房屋建设费用有关发票、购房合同和发票,租赁合同和发票等;
3.提供项目陈述说明材料。
项目之五: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5亿、1亿元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2.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且在本区依法纳税;
3.企业申报的核心团队成员最少不少于5人,首次突破10亿元的最多不超过30人,首次突破5亿元的最多不超过20人,首次突破1亿元的最多不超过10人。
(二)扶持标准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企业核心团队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缴纳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的50%。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2.提交前两年经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应交税金表、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心团队成员纳税证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提供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4.提供上年度缴纳地方税收留成部分证明文件;
5.提供项目陈述说明材料。
项目之六:获国家级、市级重点软件企业的奖励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全国软件企业百强”企业或入选“上海市重点软件企业”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对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全国软件企业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入选“上海市重点软件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2.提供国家相关部委、市有关委办局相应文件或证书等。
项目之七:“两化融合”应用推进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一)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本区注册,依法设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当年度完成建设的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包括:先进制造业的信息化改造项目、企业管理的数字化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等信息化应用项目。
(二)扶持标准
根据项目的技术先进性、技术实用性、行业代表性、推广及示范价值、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给予10-50万元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项目的投资额的50%。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2.“两化融合”应用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书;
3.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复印件;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等;
4.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二、申报流程
1、2015年青浦区第二批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进行。各申报单位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登录后点击进入主管部门公布的项目申请链接,在线填写及上传资料。
2、项目受理通过后(申报项目受理通过与否,可在网上查询),申报单位将2015年度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和项目相关申报资料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交区科委信息产业发展科受理。
3、区科委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后报区科委领导小组审核。
4、区科委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推进办审核,再统筹确定扶持项目,联合发文,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11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9月14至18日。
3、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区科委(信息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黄现国
地址:青舟路200号404室
联系电话:69717111 ,15901885860??
传真:69717111
附件:1.青浦区2015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2.青浦区“两化融合”应用推进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任?????? 务书
3.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