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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创新工作绩效考核的意见

QA5301000-2016-59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16〕115号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12.16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区级公司:

根据《关于20142016年区级绩效考核实施意见》(青委办〔2014〕25号)、《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2016年区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青绩考办〔2016〕1号)的要求,结合2016年政务工作绩效考核要求,区科委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创新工作”中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和镇街道、区管企业“创新转型相关指标”。

区科委根据《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制定有关考核要求,现将具体考核要求明确如下:

一、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科技创新工作”考核

各相关单位向区科委提交总结报告(附件一)和自查表(附表一),一项内容提交一份报告和一份自查表。

科技创新工作的涵盖的主要内容有:

(一)优化社会创新环境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

2、完善区科技创新融资方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面向企业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

3、科普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二)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1、优化人才发展的事业环境。

2、加强人才发展的生活保障。

3、创新人才管理的体制机制。

(三)强化科技创新基础

1、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区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集群发展。

2、大力发展众创空间。

3、延伸开放式和一门式科技创新综合服务至区内街镇、园区。

(四)促进产业创新升级

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2、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升级。

3、推进“四新”经济发展。

4、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制造产业。

(五)加速成果推广应用

1、拓展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空间。

2、建设iQingpu智慧城市。

3、鼓励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中介。

以上共五个方面,每个方面具体工作内容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可得1分,满分不超过5分。

二、对镇、街道“创新转型相关指标”考核

(一)科普工作考核(25%)

年度考核采用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自评互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度由各单位进行自查,年中由区科委、区科协进行抽查,年终在各单位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区科委、区科协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以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的方式,对各镇(街道)的全年科普工作进行考核,评出等次。作为2016年度创新转型相关指标考核(科普工作部分)的依据,并将考核情况向各镇(街道)进行反馈。

具体指标如下:

2016年度青浦区镇(街道)科普工作考核表

 

考核内容

单位

2015年

2016年

权重分

自评分

科普活动

(10%)

(1)科技周(节、日)举办科普活动次数

 

 

5

 

(2)举办专题科普活动(公共安全、百万市民科普行、科学生活宣讲进社区等)项目及人次

 

 

5

 

科普设施

(15%)

(3)全国、市、区科普示范村(居委),区科普村(居委)数量

 

 

5

 

(4)社区科普大学分校、教学点数量

 

 

5

 

(5)区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数量

 

 

5

 

科普宣传

(15%)

(6)自行设计发放的科普宣传品数量

 

 

3

 

(7)电子科普触摸屏等数字宣传载体数量

 

 

3

 

(8)科普自媒体建设(含网站、微博、微信、APP)

 

 

3

 

(9)科普管理部门获国家级、市级、区级奖励次数

 

 

3

 

(10)科普工作得到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次数

 

 

3

 

工作保障

(15%)

(11)街镇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科普工作次数

 

 

5

 

(12)人均科普经费

元/人

 

 

3

 

(13)科普经费

万元

 

 

3

 

(14)专兼职科普人员数量

 

 

2

 

(15)科普志愿者数量

 

 

2

 

工作联动

(20%)

(16)区级以上科普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项、万元

 

 

4

 

(17)为区科普网站提供信息数

 

 

3

 

(18)参加市级、区级活动人次

人次

 

 

3

 

(19)获得国家、市级、区级项目支持

 

 

2

 

(20)参加市、区级科普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公共安全、科普统计等)

 

 

4

 

(21)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奖励

 

 

3

 

(22)参加区级科普工作会议次数

人次

 

 

1

 

工作特色

(25%)

一镇(街道)一品科普特色工作

 

 

 

25

 

 

 

 

 

 

 

100

 

(二)信息化工作考核(25%)

年度考核采用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自评互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在各单位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区科委、区科协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以听取汇报和调看数据的方式,对各镇(街道)的全年信息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出等次。作为2016年度创新转型相关指标考核(信息化工作部分)的依据,并将考核情况向各镇(街道)进行反馈。

具体指标如下:

2016年度青浦区镇(街道)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考核项目

主要内容

分数权重

(100分)

得分

管理机制

信息化工作管理机制

15

 

信息安全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20

 

电子政务

自动化网络办公

20

 

社保卡

社保卡申领、发放和补换

6

 

网站信息报送

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

8

 

子网站运维

区政府各子网站建设和维护

8

 

领导信箱

区政府各子网站领导信箱情况反馈

6

 

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

 

农村信息化建设

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

6

 

软件正版化工作

机关软件正版化情况

5

 

总分

 

(三)科技创新指标

年度考核采用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自评互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在各单位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区科委、区科协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以听取汇报和调看数据的方式,对各镇(街道)的全年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考核,评出等次。作为2016年度创新转型相关指标考核(科技创新工作部分)的依据,并将考核情况向各镇(街道)进行反馈。

具体指标如下:

2016年度青浦区镇(街道)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表

考核项目

主要内容

分数权重

(100分)

得分

管理机制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机制

10

 

队伍机制

科技干部配备情况

10

 

知识产权指标

有效专利拥有量

15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15

 

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量

20

 

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拥有量

20

 

服务企业情况

动员企业填写各类年报情况

10

 

总分

 

三、对区管企业“创新转型相关指标”考核

年度考核采用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自评互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在各单位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区科委、区科协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以听取汇报和调看数据的方式,对各镇(街道)的全年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考核,评出等次。作为2016年度创新转型相关指标考核的依据,并将考核情况向各区管企业进行反馈。

具体指标如下:

2016年度青浦区区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表

考核项目

主要内容

分数权重

(100分)

得分

管理机制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机制

10

 

队伍机制

科技干部配备情况

10

 

知识产权指标

有效专利拥有量

15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15

 

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量

20

 

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拥有量

20

 

服务企业情况

动员企业填写各类年报情况

10

 

总分

 

四、有关事项

各考核对象应于12月12日之前将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和自评表报区科委;区科委应于12月15日之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府办。

五、本考核方案由区科委负责解释。

 

附件: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自评表、2016年青浦区科技创新目标分解表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