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区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及部门业务专网整合的通知
QA5301000-2020-38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20〕38号
2020-04-20 13:00:08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04.2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青科委〔2020〕38号
关于开展青浦区区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及部门业务专网整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总体要求,领会李强书记“要创新方式方法、有序稳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由区科委制定的《青浦区全面推进区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方案》及《关于全面加强青浦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青浦区全面推进区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
整合工作方案
为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总体要求,领会李强书记“要创新方式方法、有序稳步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的重要指示,青浦区将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进一步精简各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本区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通过“大系统、大平台”的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集约统一,推进区级党政部门的业务协同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及服务能级。打破条块分割,形成业务应用协同联动、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的发展格局。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管理更加规范、应用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便捷,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使工作人员提效率、强本领。
二、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
一是以区政务云和区大数据资源平台为底座,以部门数据中台为依托,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业务协同大系统。二是加强“网、云、数”等信息化通用能力的统筹,为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统一集成的运行环境,为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做好保障。三是统筹考虑国产化(安可)替代工作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立项、同步推进,系统整合工作要与安可替代项目一并实施。四是根据各部门系统数量、业务复杂度等情况,由易到难、稳妥有序、分布推进,按照先协同办公系统后其他系统,先政务外网系统后公务网系统的次序逐步开展系统整合。
2、整合范围
所有区级党政部门及下属履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都在此次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范围内。所有部署在政务内网(公务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都纳入系统整合范围。国家垂直系统原则上可不纳入,但鼓励相关部门在管理权限范围内结合实际推进数据统一汇聚和统一门户管理。
3、整合目标
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推动政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更加规范、应用更加高效,使政务工作人员提高效率。目前,区级部门的信息系统数量为196个左右,2020年底前完成50%的改造任务,压缩区级党政部门政务信息系统58个左右;2021年全面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形成3+X的信息系统格局,信息系统总量不超过80个。2022年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的评估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合方式
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相似度和复杂度,按照标准统一、流程高效协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选择适当的系统整合模式。
1、融合模式,按新业务流程重新开发
按照“系统—子系统—模块”的整体架构对业务流程重新设计,基础功能进行集约化建设,业务功能实现模块化开发。
2、联通模式,原系统作为子系统保留
针对原系统稳定运行,暂无升级改造的业务需求,原系统可暂时保留,以松耦合模式对原系统开展整合改造。
3、系统淘汰,对僵尸系统进行关停下架
开展对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流量评估,对近三个月内无使用迹象的系统,建议进行关停下架处理,同时通报区财政局停止该系统运维费的列支。
四、总体架构
按照“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要求,区级层面统筹建设“一云一平台”。形成覆盖全区、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区级大数据资源平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形成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大系统,有条件的部门可结合业务特点建设部门数据中台。
1、区电子政务云
按照“集约高效、共享开放、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原则,以“云网合一、云数联动”为架构,建立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向各部门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网络资源,实现各部门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
2、区大数据资源平台
具备数据存储、数据整合、数据交换、数据展示、数据共享、数据应用6大功能,向上对接市级数据平台,向下联通各单位业务信息系统,承接市级落地数据资源,归集区内各单位公共数据资源,有效加强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管控,实现全区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及按需共享交换,形成覆盖全区范围的城市大数据枢纽,构建集青浦区公共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应用、展示五位于一体的大数据资源体系,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核心应用场景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3、部门数据中台
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政务数据开展分层汇聚,有条件的可构建部门数据中台。依据“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将分散在不同业务系统中孤立的数据统一汇聚。各部门可依托市级或区级相关平台,统一提供工作流引擎、消息服务等通用功能以及算法模型等关键能力,支撑前台应用在各场景下的灵活调用和快速迭代。
4、业务大系统
通过确定核心业务,优化业务流程,梳理关键数据,逐步归并、整合部门内各分散系统功能,打造数据共享、高效协同的政务信息大系统。
五、工作推进
1、形成系统整合方案
各部门要对现有业务体系和信息系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整个优化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及资源清单。各部门按照区级工作方案,以应用场景为核心串联业务流程,制定现有信息系统归类和整合工作计划,明确系统架构及整合模式,并将本部门的整合工作方案报区科委,严禁将新增的功能和模块加入整合方案中。区科委将会同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对各部门的整合方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同时联合区发改委、区政务办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各部门的系统整合方案进行评审。
2、推进系统整合改造
各部门要按照评审通过的整合改造方案推进系统整合改造工作。原则上,今后各部门不再新建信息系统,新增建设内容应纳入整合后的大系统,按照统一的架构实现模块化开发。
3、开展系统整合改造
按照评审通过的整合方案推进系统整合改造,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类系统整合为区级“一网通办”大平台;将监测监管和行政执法类系统整合为区级“一网统管”大平台;将行政办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系统整合为区级协同办公大平台;无法纳入上述三大平台的业务系统,提请区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确定。
六、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
由区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次整合工作,区科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各部门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责任科室和配合科室,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机制,负责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
2、资金保障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所需的咨询、建设和改造资金,除纳入国产化(安可)改造工程外,原则上在各部门预算内解决,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保障。2021年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聚焦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上,区级层面将对相关升级改造项目优先立项、重点保障。
3、考核评估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的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绩效评价。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中期评估,对运行效果不好、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系统坚决予以关停淘汰;对运行效果一般的提出优化和改进建议,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实效。适时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专项审计,对前一年度系统整合任务未完成的部门,严格限制新建信息化项目立项。
附件:1、.青浦区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技术指南
2、.区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1
青浦区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技术指南
第一章 总则
一、系统整合目标
各部门应在业务流程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的框架内,依托区电子政务云、区大数据资源平台等资源,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强顶层设计,合理规划,逐步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全面整合工作,建成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业务协同大系统,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更加规范、应用更加高效,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使工作人员提效率、强本领的目标。
二、系统整合内容和进度
各部门按照业务闭环管理要求对部门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重构,以核心业务为主线、以数据融合为核心、以资源协同为支撑,对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归并整合,对新增业务功能进行模块化耦合,大幅提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更加规范、应用更加高效,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并且严禁将新增的功能和模块加入此次整合工作中。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系统数量只减不增,整合完成后各部门的业务“大系统”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跨部门的业务系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改造。涉及跨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及平台,由业务牵头部门实施整合改造,其余部门配合实施并将原部门的系统关停下架。
三、系统整合流程
系统整合工作流程大致分为准备、实施和评估阶段。
1、准备阶段:各部门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信息化部门负责、业务部门参与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部门现有业务体系和信息系统情况,以应用场景为核心串联业务流程,形成整合优化的业务流程清单、数据资源清单和信息系统归类表,编制系统整合方案,明确系统架构及整合模式。区科委也将会同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对各部门的整合方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2、实施阶段:各部门根据区科委的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整合方案,制定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清单,落实资金安排,稳步推进系统改造,最终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3、评估阶段:对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效果进行全面、科学和客观的评估。适时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专项审计,对前一年度系统整合任务未完成的部门,严格限制新建信息化项目立项。
第二章 前期准备
一、组织领导
为了更加高效、顺利地完成系统整合工作,各部门应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责任科室和配合科室,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机制,负责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也可根据需要引入外部专家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支撑。
二、现状分析
各部门首先通过现状调查,了解部门现有业务和信息系统情况(包含数据现状),然后进行分析梳理,以应用场景为核心串联业务流程,形成整合优化的业务流程清单、数据资源清单和信息系统归类表,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部门特点选择合适的系统整合模式,编制部门系统整合方案。
1、分析梳理
分析梳理可从行政职能入手,先理清业务职责,再理清数据资源。按照“相互独立、完全穷尽”的原则,从业务领域、业务环节、业务来源和途径、工作对象等维度,对现有业务、数据和信息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掌握业务、数据和信息化整体情况,理清它们的类型和属性,明确数量和当前状态,在对现有业务和信息系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信息系统进行归类整合,并形成所需的业务流程清单和信息资源清单。
(1)信息系统归类
根据区级部门信息化总体架构,以及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类型,在完成业务和信息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各部门可根据业务流程相似度和复杂度,按照标准统一、流程高效协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选择适当的系统整合模式(融合模式和联通模式),进行合理的信息系统归类整合。
(2)数据资源清单
数据资源目录是在综合分析、梳理整合后的信息系统库表目录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各部门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提交给区政务办。
第三章 实施整合
系统整合是一个系统化、体系化的工作,是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一个有效手段和方法。在系统整合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整合模式,结合现状分析形成的业务流程清单和信息资源清单等材料,以应用场景为核心串联业务流程,编制本部门系统整合方案。通过确定核心业务,优化业务流程,梳理关键数据,逐步实施,归并、整合部门内各分散系统功能,打造完成部门数据中台和高效协同的政务信息大系统。
一、整合模式
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相似度和复杂度,按照标准统一、流程高效协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选择适当的系统整合模式,分为融合模式和联通模式。
1、融合模式
按新业务流程重新开发。按照“系统—子系统—模块”的整体架构对业务流程重新设计,基础功能进行集约化建设,业务功能实现模块化开发;按照源头管理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开展数据治理形成部门数据中台(有条件的部门可构建)。该模式软件集约化建设程度较高,系统运行效率较高。该模式整合开发工作量大,需独立开发新系统替代原系统,实施过程中需考虑新系统建成后业务和历史数据的迁移,以及新老系统的切换过渡方案。完成整合后,大系统内部实现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接入管理、统一授权管理、统一安全防护、统一流程服务等。
(1)统一门户
按照“一网一门户”的目标实现表示层(界面层)的整合,将所有应用系统的访问门户统一。
(2)统一用户管理
规范登录认证标准,统一认证,实现单点登录;建立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用户信息。
(3)统一接入管理
统一接口标准,提供各类主流接口,包含统一数据导入和导出类型,数据交换执行时间,系统时间等。提高数据传输时效和可靠性,提升访问的便捷性,提升应用使用能级,使得各类应用接入高效规范。
(4)统一授权管理
在统一用户管理的基础上,统一授权,建立高效的授权和管理体系。
(5)统一安全防护
按照统一的系统安全防护要求,合理利用不同层级的信息安全技术,进行有效的配置,增强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能级。
(6)统一流程服务
为各部门提供一个通用的、可统一管理的、具有高度可扩展性等特性的业务流程管理平台,在此平台之上可以快速灵活搭建各种业务系统,适应未来部门政务发展之需要。
2、联通模式
原系统作为子系统保留。针对原系统稳定运行,暂无升级改造的业务需求,原系统可暂时保留,以松耦合模式对原系统开展整合改造。按照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统一接入等要求对原系统开展整合改造,实现跨系统的数据共享交互。该模式整体灵活性较高,其中某个子系统的业务逻辑和系统结构发生变化时不会影响其他子系统。整合开发工作量一般,实施难度较小。但后续新增建设内容应按照统一的架构实现模块化开发。
(1)统一门户
按照“一网一门户”的目标实现表示层(界面层)的整合,将所有应用系统的访问门户统一。
(2)统一用户管理
规范登录认证标准,统一认证,实现单点登录;建立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用户信息。
(3)统一接入管理
统一接口标准,提供各类主流接口,包含统一数据导入和导出类型,数据交换执行时间,系统时间等。提高数据传输时效和可靠性,提升访问的便捷性,提升应用使用能级,使得各类应用接入高效规范。
各部门按照业务闭环管理要求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以数据融合为核心、以资源协同为支撑、以核心业务为主线,对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归并整合,对新增业务功能进行模块化耦合。各部门应综合考虑系统数量、业务复杂度等情况,由易到难、稳妥有序、分步推进,充分发挥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在流程优化和业务重构的基础上,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开展系统整合。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数据整合技术要求
1、数据质量要求
整合后数据的准确性、数据的完整性、数据的一致性、数据的确实性、数据的更新、数据的效率、数据的可访问性、数据的可理解性、数据的可用性等应100%达到整合预期要求。
2、数据交换和共享要求
整合后数据交换和共享涉及的文件、库表、接口等100%达到整合预期要求。
3、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要求
整合后数据备份恢复效率100%达到整合预期要求。
4、数据治理要求
整合后对数据资产、元数据、数据标准、数据模型、数据服务等形成统一的标准管理规范,100%达到整合预期要求。
5、数据安全要求
整合后在身份认证、授权管理、数据审计、传输加密、存储加密、数据脱敏、数据销毁、数据溯源、数据备份恢复等方面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
二、系统整合技术要求
1、功能性要求
整合后的大系统应能够100%覆盖整合前的所有核心业务流程和对应的核心功能;整合后的大系统功能实现的正确性应不低于95%。
2、性能效率要求
整合后的大系统处理主要业务的平均响应时间应好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如差于原系统,偏差不应超过20%;整合后的大系统处理主要业务的平均吞吐率(TPS)应好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如差于原系统,偏差不应超过20%;整合后的大系统日常运行的资源平均占用率(CPU、内存、网络占用等)应好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如差于原系统,偏差不应超过20%;整合后的大系统的运行能力(支持用户数能力、连续运行能力等)应好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如差于原系统,偏差不应超过20%。
3、兼容性要求
整合后的大系统与其它产品的共存性不应差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即原系统中能够共存的产品,在整合后的系统中应能够100%共存;整合后的大系统可提供标准外部接口的数量不应少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
4、易用性要求
整合后的大系统的易用性(易理解性、易操作性、易访问性、界面舒适性等)应好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
5、可靠性要求
整合后的大系统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的平均宕机时间应少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如多于原系统,偏差不应超过20%;整合后的大系统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应少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如多于原系统,偏差不应超过20%。
6、安全性要求
在身份鉴别、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等方面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
7、可移植性要求
整合后的大系统的运行环境适应性(软件、硬件环境)不应差于整合前的对应系统,如差于原系统,偏差不应超过20%。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整合工作顺利实施,建议各部门在整合实施过程中可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各部门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责任科室和配合科室,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机制。
二、分工合作,整体协调
系统整合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共同完成,各部门要注重围绕总体目标和任务,实行分工合作,认真落实系统整合工作的有关要求。
三、严格标准,细化方案
系统整合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要求较高,涉及各部门的重要任务。各部门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部门的系统整合工作方案,根据总体工作方案分阶段细化实施方案。
四、注重层次,分步实施
各部门在具体的整合工作中,应采取自上而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方法,将整合工作逐步扩展,把每一步工作都要做到扎扎实实,防止出现偏差,避免造成后续工作的浪费。
五、重视考核评估和效益提升
在系统整合过程中应注重整合前后效果的评估,客观全面反映各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持续改进,整体提升系统整合的综合效益。
第六章 考核评估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的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绩效评价。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中期评估,对运行效果不好、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系统坚决予以关停淘汰;对运行效果一般的提出优化和改进建议,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实效。适时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专项审计,对前一年度系统整合任务未完成的部门,严格限制新建信息化项目立项。
附件2
区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编制大纲
第1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单位
系统整合单位(含参与整合的下属预算单位,下同)基本情况、技术与管理能力等,项目前期已具备的队伍、环境、储备等工作基础和支撑条件,以及各自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分工和协作关系等。
1.2.整合目标、原则及内容
项目总体目标(根据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时间要求,确定项目建设所要达到的水平);并说明本部门系统整合依据的主要原则,“大系统”规划情况,以及各年度具体整合内容。
1.3.总投资估算及来源
项目所需总投资及年度投资匡算,包含项目前期咨询与管理费用、建设费、监理费以及项目结束后的评测(软件测评、安全测评)、评估等费用,以及项目资金来源。
1.4.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责任科室和配合科室,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机制,负责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
部门主要领导:
序号 | 部门科室 | 科室名称 | 责任人 | 手机 |
1 | 责任科室 | |||
2 | 配合科室 |
第2章 现状及分析
2.1.业务现状
系统整合单位所承担的主要业务职能、对应的业务逻辑,以及系统内分工情况。
2.2.信息化建设现状
对系统整合单位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分析,详细描述现有系统的网络结构、硬件设备配置或云资源使用情况、开发工具及采用的数据库、系统涉及的业务范围、业务流程、数据流程、核心数据范围,以及系统运维、对前述业务的支撑等情况。
2.3.存在的主要问题
描述现有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与整合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第3章 需求分析
3.1.政务目标分析
按照系统整合单位所承担的政务职能,明确提出需实现的政务目标、与之对应的业务目标和作业目标,以及实现关键作业目标的信息化目标(手段)。
3.2.业务逻辑分析
根据本部门“大系统”规划,详细分析所包含的原系统中业务流程的不足之处,提出与整合目标相适应的业务逻辑优化方案(联通模式),或者业务流程重构方案(融合模式),包括业务功能、业务结构、业务流程描述和业务量(作业量、人员劳动量、作业处理量)的测算,明确整合后 “大系统”的业务流程清单。
3.3.数据需求分析
根据业务逻辑分析,具体分析每个“大系统”要应用或涉及的关键数据内容、主要业务表单、数据分布及来源、数据处理量、存储量、传输流量,并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这些数据量的现值和3~5年的预测值,并针对每个“大系统”填写 “信息资源清单”。
同时,还需提出对系统的服务响应速度、服务质量等级、安全等级、信息资源使用效率等作业品质的需求。
3.4.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
结合业务逻辑分析和数据需求分析,进行“大系统”的功能需求和性能需求分析;对“大系统”的系统处理能力、存储能力和传输能力进行总量分析,提出系统能力的总量指标;结合现状和差距,提出系统处理、存储、传输能力的增量指标,分析“大系统”中系统功能的增量。
3.5.与相关应用的关系
与现有系统或其它相关系统的关系(其它业务部门系统、上级或下级部门、合作伙伴系统之间的关系)。
3.6.信息安全保障需求
分析评估系统安全的潜在威胁、薄弱环节,明确整合后的“大系统”存在的主要信息安全风险,并说明针对风险拟采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成方式、涉及的主要技术机制及管理模式等内容,明确“大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等级。
第4章 系统整合方案
4.1.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根据前述需求分析,提出系统整合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清晰界定各期目标的边界和演进的内容,并用定性和定量(可考核、可量化的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目标进行刻画。
部门内业务系统整合:
新系统名称 | 被整合系统名称 | 整合模式 |
跨部门业务系统整合:
新系统名称 | 被整合系统名称 | 涉及部门 | 整合模式 |
4.2.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结合项目总体目标和信息化现状,提出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和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分期目标和信息化发展状况,提出分期工程建设内容。
4.3.总体设计方案
4.3.1.总体架构
描述拟采用的系统整合模式,完成整合后的信息系统整体框架,现有、在建系统在总体架构中的布局、应用系统功能等,并区分出已建系统及功能和新增系统及功能。
4.3.2.标准规范建设
描述项目的工程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内容。
4.3.3.数据管理方案
说明数据中台建设方案,包括系统结构、技术特征、处理和存储能力和主要软硬件设备选型,以及系统整合完成后的数据来源、数据项、数据采集渠道、数据更新机制、数据量大小、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共享的机制等。
4.3.4.应用支撑系统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
描述应用支撑系统(含中间件等)的功能和技术特征,应用系统功能结构、部署的网络情况,并用开发工作量对开发周期和开发经费进行表述。
4.3.5.信息安全保障方案
按照安全等级和安全保障的详细需求,确定整合后的系统安全保障的技术、管理方案。
关于全面加强青浦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支撑青浦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做强电子政务外网“全区一张网”,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高水平适应信息时代对政务网络基础设施的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未来电子政务发展需求为导向,在2020年上半年建成一张标准统一、技术先进、管理智能、安全可靠、坚强有力的新型电子政务外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上海市、青浦区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完成区级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升级改造、区级部门专网整合,建立市、区协同联动的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体系”和“安全防护体系”,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在网络架构、技术路线、网络资源、网络运维、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着力打造“四大能力”,为青浦区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提供有力支撑,助力上海实现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架构
青浦区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全区一张网”的建设要求,遵循市、区两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标准及运行管理规范,与互联网逻辑隔离,采用“一网双平面”架构,即数据平面承载数据流量,视频平面承载视频流量,在政务外网骨干网上逻辑隔离、独立运行、互为备份。
青浦区电子政务外网上联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下接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居(村)网络。
三、工作任务
青浦区电子政务外网目前已覆盖全区委办局、各街道、镇、居(村)的网络,承载着全区办公OA、全区政务云、全区视频会议等系统以及1.6万个政府办公人员使用。为了更好的提升青浦区各级政务部门、行业内部等相关单位协同办公,提高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能力,计划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对区电子政务外网核心网络升级。升级后区电子政务外网的核心网络平台为200G业务带宽处理能力,重要的各委办局、各镇、街道接入采用双万兆光纤线路,各居(村)接入通过单千兆光纤线路的“一网双平面”网络架构。
按照相关建设要求,推进网络互通,保障数据共享与应用协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务外网顶层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规范
根据上级上海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明确区电子政务外网的管理体制、建设模式、接入范围、接入申请、接入单位管理、网络运维保障责任等职责制度和审核流程。修订《青浦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和《指南》,形成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在技术架构、资源管理、网络运维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为打造“全区一张网”夯实技术和管理基础。
2.整合部门专网,强化网络集约建设
根据专网的承载业务类型、网络规模、复杂程度、接入条件等实际情况,对各单位专网采取“撤网并入”和“联通”两类方式进行整合。
计划在2020年10月前配合市大数据中心完成对6个市级业务专网的“联通”、8个市级业务专网的“撤网并入”,完成1个区级业务专网的“撤网并入”工作。
四、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
区科委负责全区政务外网建设管理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政务外网升级建设工作,制定本区政务外网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和协调区政务外网工作,建立本区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并按照本方案确认工作任务、组织落实。
2.资金保障
以应用为向导,以满足业务需求为前提,以网络资源集约化建设为原则,区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务外网建设和运维经费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本区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资金保障。
3.监督评估
按照《办法》和《指南》中的相关,标准规范,由区科委牵头,基于政务外网运行和安全监测支撑系统的运行、监控、管理数据,制定区级政务外网的网络评测机制,并定期组织专家及相关机构,对政务外网的网络可靠性、可用性、安全性、服务质量等项目进行评估,以进一步提升本区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水平。
附件:区级条线专网整合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附件:
区级条线专网整合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序 号 | 专网名称 | 应用单位 | 整合方式 | 时间进度 | 责任单位 |
1 | 上海劳动保障信息网 | 区人社局 | 撤网并入 | 2020年10月 | 区人社局 |
2 | 市民政业务专网 | 区民政局 | 撤网并入 | 2020年6月 | 区民政局 |
3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级网络专网 | 区规划资源局 | 撤网并入 | 2020年10月 | 区规划资源局 |
4 | 市不动产交易中心二级网络专网 | 区房管局 | 撤网并入 | 2020年10月 | 区房管局 |
5 | 市公积金业务系统专网 | 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 撤网并入 | 2020年6月 | 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
6 | 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专网 | 区建管委 | 撤网并入 | 2020年10月 | 区建管委 |
7 | 市残联业务专网 | 区残联 | 撤网并入 | 2020年9月 | 区残联 |
8 | 市职工保障互助会险种信息管理系统 | 区总工会 | 撤网并入 | 2020年6月 | 区总工会 |
9 | 神经元感知网 | 区公安分局 | 联 通 | 2020年3月 | 区公安分局 |
10 | 市教育城域网 | 区教育局 | 联 通 | 2020年6月 | 区教育局 |
11 | 市防汛水务海洋专网 | 区水务局 | 联 通 | 2020年5月 | 区水务局 |
12 | 医保结算专网 | 区医保局 | 联 通 | 2020年6月 | 区医保局 |
13 | 医保事务专网 | 区医保局 | 联 通 | 2020年6月 | 区医保局 |
14 | 市公路网通信专网 | 区建管委 | 联 通 | 2020年5月 | 区建管委 |
15 | 区广播电视制作播出网 | 区融媒体 | 撤网并入 | 2020年10月 | 区融媒体 |
抄送: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