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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3.10.23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0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计划解决

印国荣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22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恢复青浦区科学技术奖评选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收到该提案后,我委立即召开了相关人员沟通会,青浦区科学技术奖评选时间从2006年-2014年,一直受到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申报参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第三十六条:“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安全领域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设奖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备案。设立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精简原则,严格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优化奖励程序。其他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科学技术奖。”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沪府令18号)中第三十一条(社会力量设奖):“本市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对本市社会力量开展科技奖励活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具体办法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青浦区科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争取与吴江、嘉善等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奖励评选活动,奖励在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长三角地区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主办单位:科委科协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